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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部分职业(工种)开展智能化考试的通知
日期: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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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部分职业(工种)

开展智能化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质量,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根据《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96号)要求,现就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部分职业(工种)开展智能化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机构

全市已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二、职业(工种)范围

(一)职业(工种)和等级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保育师、育婴员、茶艺师、美发师等7个职业初级(5级)、中级(4级)、高级(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等2个职业(工种)中级(4级)、高级(3级)。

(二)考试科目

上述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科目采取智能化考试方式进行,其他考试科目和等级仍采取原有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智能化考试系统由中心免费提供,考试系统可通过台式计算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3种方式进行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可根据自身考场条件自主选择考试方式。

四、时间安排

121日起,对上述职业(工种)采取智能化考试121日前已在重庆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系统中申报的职业(工种)认定计划按原定考试方式进行。

五、相关要求

(一)实行智能化考试既是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的重要措施,又是提高评价质量的有效手段,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要充分认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智能化考试的重要性,务必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评价场地、设备设施,提高开展智能化考试的能力。

(二)有上述智能化考试职业(工种)认定范围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须在1120日前完成智能化考试场地软、硬件安装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智能化考试系统操作手册》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鉴中心专栏“等级认定”下载(http://rlsbj.cq.gov.cn/ywzl/zjzx/jdsq/202210/t20221028_11244403.html)。

(三)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安排一名熟悉计算机人员,负责前期软硬件环境准备,并在后续实际执行过程中负责与市职鉴中心和技术支持单位进行相关技术对接。

(四)暂不具备开展智能化考试条件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可组织考生到中心推荐的智能化考试单位参加理论考试(机房使用费双方协商)或暂停开展智能化职业的认定工作。

(五)市职鉴中心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举办智能化考试系统操作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科:杨  88152321  程启航 88152322

技术支持单位:陈文强  15223476815

 18513363715

                   

附件:智能化考试考场设置要求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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