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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07]65号)
日期:20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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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52号)精神,现将开展首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突贡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不再作为突贡专家的选拔对象。

二、推荐选拔的条件和程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渝人发〔200752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评选依据其实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推荐。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选拔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并征求相应的行业协会或学术团体的意见。推荐的人选,由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通过后,报市人事局。

三、选拔推荐的名额

 全市推荐产生的突贡专家名额不超过50名。名额不分配,各地、各部门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

四、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推荐突贡专家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单位推荐函一份(含单位公示情况说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上述所有表格材料均可从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下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二)业绩综合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了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三)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一套。

各地、各部门推荐的突贡专家材料请于20075月 20 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德安 何小波89077236

Email zjchxb@163.con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 :1.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2.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 庆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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