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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企业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08-29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办理企业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80号)精神,现就我市办理企业高级专家延长退休过程中的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企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且符合延长退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

二、中央在渝企业符合国家延长退休条件的专家,由中央在渝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直接到我市所属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三、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政策仍按照以前相关政策继续执行。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苏      86868704

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处:陆美红  88152477

市社保局养老待遇处:李       86789703

市社保局参保征缴处:王文海     88622929

市社保服务中心:叶春祥 86789781

附件:1.《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报批一览表》

2.《重庆市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3.《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中央在渝单位)》

附件1

______年度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报批一览表

部门(区县):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出生

年月

拟延长

    

延长

年数

曾延退

情况


附件2

重庆市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专    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健康状况

曾延退情况

本次申请延退时间

延长至    年  月

退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或

市级主

管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3

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中央在渝单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健康状况

曾延退情况

本次申请延退时间

延长至      

退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审批

机关

意见

(盖章)        

(此表一式三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8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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