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以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唯一标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群众文化专业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群众文化艺术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
1.《重庆市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重庆市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3.《重庆市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