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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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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办〔2023〕33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培养集聚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了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申报审核、考察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在广域铭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30个单位设立首批实践基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各新设实践基地要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组建“科学家+工程师+博士后+技术纪经人”联合攻关团队。要根据《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培养集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围绕育苗、启航、赋能、攀登、海聚、传承6个专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引育方案,开展卓越工程师的培养、选调、培训、选拔、引进、使用等工作。要加强与各主管部门联系,主动发布岗位需求,积极参加卓越工程师大赛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项目培训。要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以工程师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强卓越工程师培训师资力量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工程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能力提升培训、专业水平评价等工作。要主动对接和联合卓越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机构等建立实习实训、专业实践、成果转化、联合攻关等卓越工程师培育机制,自主培养一批本行业领域高水平工程师。

    二、加强支持保障。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卓越工程师支持政策清单,并对引育卓越工程师做出突出贡献或在重大工程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实践基地,遴选设立一批示范实践基地,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工作,按照《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培养集聚行动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卓越工程师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实践基地的指导和帮助,切实为实践基地和工程师人才提供政策、业务等服务保障。

    三、做好考核评价。建立实践基地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底组织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有关规定兑现支持措施。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将注销资格,被注销的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3年后可重新申请设立。


    附件: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单位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名单

(按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域铭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

中电科芯片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3

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

4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5

中国电信股份公司重庆分公司

6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星网网络应用有限公司

9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10

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

11

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

12

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研究院

13

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1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16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17

重庆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

18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19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

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1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22

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3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4

重庆诺奖二维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5

重庆理工大学

26

航天新通科技有限公司

27

联合微电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8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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