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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
日期: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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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提高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现就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及相关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中专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大专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1年。
二、考试科目
全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种植、养殖2个专业)2个科目,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三、考试时间
全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12月(考试具体时间见考务文件)。
四、组织实施
全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在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市农业局负责考前培训工作。
五、其他
(一)参加全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即取得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可按规定初定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全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后,原《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渝人发〔2003〕105号)即停止执行。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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