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铁路局、民航管理局、交通厅(局)、旅游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来华定居工作专家工作安排及待遇等问题的规定》(国办发[1994]102号)精神,人事部决定为来华定居专家颁发《来华定居专家证》。现将《来华定居专家证》的使用办法通知如下:
1.购买国内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等与中国公民同价;
2.购买游览参观点门票与中国公民同等待遇,可在甲、乙种票价中自由选购;
3.住宿国有涉外宾馆饭店应按门市价给予优惠,折扣幅度由饭店掌握。
请遵照执行。
附件:《来华定居专家证》式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