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2012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1〕22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行业学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要求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明确的任务,市人力社保局将于2012年组织实施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现就征集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
(二)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相关行业领域为主,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广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关键技术。
(四)两江新区建设、三峡库区、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课题。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课题。
二、申报审批
(一)各相关单位根据上述选题重点,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提出研修选题,并按要求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2012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申报表”(见附件)。
(二)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平衡,择优确定研修选题。
(三)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下发2012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三、有关要求
(一)研修对象主要面向全市相关行业领域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学员50名左右。
(二)每期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主要采取培训、研讨、交流、考察等形式,其中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4学时,考察交流活动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实效。
(三)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市财政给予资助,主要用于需求调研、选题论证、专家授课、资料编印、考察活动和教学场地租用等。除学员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外,对参加高级研修项目的学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争取配套经费支持。
(四)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做好需求调研,填写项目申报表,每个地区或单位原则上报送1个选题,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同时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高级研修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详见《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渝人发〔2009〕4号)。
联系人:高峰、王翀;联系电话:86868705、86868802、86867369(传真)。
附件: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2012年
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选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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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目的
和 作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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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内容
和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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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授课专家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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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和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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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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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调研的形式及主要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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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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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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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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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资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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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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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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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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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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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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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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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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