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个人全额缴费,由合作金融机构按月代扣代缴。每月应缴费金额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至100%之间进行选择;缴费费率为20%。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热点服务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