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业务专栏>社会保险 > 政策知识
领取城镇职工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死亡待遇怎么计算?
日期:2016-08-24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申报办理领取死亡待遇。丧葬费为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发15个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