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类详情

重庆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是指对因工伤致残的职工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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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伤残津贴

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无法担任工作而获得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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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工资:

上述表格中提到的“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60%计算,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社平300%计算。


3、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待遇

是指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获得的一次性补偿。包含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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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减少1年,减少10%。


4、死亡待遇

企业职工不幸工亡后,应发给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有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还应发给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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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为1-4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根据不同依赖程度及支付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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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认定为工伤后,按照规定还享有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康复费用等报销待遇。

PS:工伤待遇计算办法为:待遇金额=基数×标准月数/比例/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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