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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打击“医媒”骗取社保金不法行为
日期: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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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某民营医院,通过药费造假、利诱病人住院、挂床住院、空头住院、做假帐、购买假发票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资金1500万元。为了挽留病人,达到自己谋利的目的,该医院甚至还给病人开出优惠条件,病人可以讲价还价,很多病人一分钱没缴就可以住院,到年底还到医保中心领几千元的二次补报。


"案例二

一民营医院花钱雇人住院,对有医保的“病人”,该医院医生表示“病人”只要拿医保卡往那一放,住院时不仅不需要交押金和任何费用,出院时还能赚到1000元至1500元的奖励。而医务人员每带一人住一次院,该医院还会给医务人员中介费100元。


这就是传说中的“医媒”:医院雇佣医媒带人到医院进行虚假住院,以此来骗取医保基金;医媒通过带人的方式来获取佣金,而一些市民为了贪图一时的好处而将自己的医保卡提供给医院,却不知这既损害国家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今年4月开始,重庆市社保局针对“医媒拉客”这一现象专门开展打击行动,不论是贪小便宜的“医媒”,还是骗取医保基金的协议机构,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1、统一部署,形成强大声势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4月至6月期间,各区县经办机构加强协作,集中对协议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协议服务机构违规开展优惠诊疗活动、违规诱导病人住院、虚假住院、降低住院指征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打击“医媒拉客”行为工作力度。


2、部门协同,增强监管合力


今年7月,针对当前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制度。同时,市卫生计生委还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民营医疗机构“骗保骗助”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合执法力量、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手段,进一步增强了监管力度。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①对民营协议服务机构负责人普及医保政策和《刑法》关于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刑罚规则。


②对涉嫌“医媒拉客”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劝诫,进一步增强民营协议服务机构守规矩意识。


③通过网络媒体、广播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并在民营协议服务机构门口、镇街宣传栏等地张贴禁止开展“医媒拉客”活动的海报,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④部分区经办机构还要求民营协议服务机构签订了不开展“医媒拉客”行为的自律承诺书,以协议形式明确了违规处理办法。


4、强化检查,提升监管力度


各区县经办机构通过回访住院病人、抽查住院病历、突击检查住院病人在院情况、随机开展夜查、增加现场检查次数等方式,重点对辖区内涉嫌“医媒拉客”的民营协议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协议服务机构的“医媒拉客”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5、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


①完善协议服务机构协议内容,完善监控系统规则及事中监管机制,加大对“医媒拉客”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②建立优惠活动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针对参保人员开展各类医保诊疗优惠活动前,需事先将活动内容、活动期限、组织方式、优惠对象、资金来源等详细情况报医疗机构所在地和优惠活动开展地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并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反馈情况的,涉及的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截至上半年,全市共查处涉嫌“医媒拉客”行为的医疗机构50家,涉及违规金额221万元。今年5月份,全市一级、二级协议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金额较3月份下降9%。


提醒

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损害国家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自己利益,还会受到停止享受待遇等处罚,涉及金额过大还会触犯法律,受到刑法严惩。望广大市民时刻提醒自己身边的朋友亲人,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甚至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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