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10号)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5〕16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4月11日9:00—4月21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4月11日9:00—4月22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方式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见下表:
批次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题型 |
考试方式 |
1 |
6月21日9:00—12:00 |
高级经济实务 |
主观题 |
电子化 考试 |
2 |
6月21日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务 |
主观题 |
注: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说明
1.以上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不包括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3.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高级经济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5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五、报名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一旦正式报名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承诺情形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等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报考人员,以及因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政策,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维护个人信息。
(二)完善个人信息
1.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首次登录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使用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电子版本人近期半身免冠白底彩色正面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务必确保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2.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骤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个人中心”修改。
(1)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
考后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资格复审时,按审核部门要求提交资料,接受人工核查。
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已通过学历学位验证的,需确认报名时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三)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等),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五)网上缴费
考试报名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收费标准:按照人考中心函〔2020〕36 号文件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高级经济实务》每人每科79元。
需要缴款收据的报考人员,可在完成缴费3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票据查询平台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日期为报考人员缴费日期),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规范栏目《关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询流程的补充通知》。
(七)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6日—6月20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6月20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要求
(一)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禁止报考人员将任何(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报考人员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报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等准备工作。
(三)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措施:对报考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报考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考试成绩
(一)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高级经济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二)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三)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8月下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报考条件。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合格证明发放和查询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可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合格证明领取通知;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高级经济考试的电子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