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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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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484号文,关于2014年上半年英语、法语、日语和阿拉伯语4个语种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英语、法语、日语和阿拉伯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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