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的问题问答
今年职称申报工作即将启动,近日我们接到许多咨询来电,询问在重庆市工程技术高/中级职称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需提前了解或准备的事项。现就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1.问:如何查看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答:(1)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将会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发布;具体专业评委会的申报时间可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中查看通知合集。
(2)重庆市工程技术高/中级职称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的申报通知,可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人才公共服务专栏-通知公告中查看。
2.问:重庆市工程技术高/中级职称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申报受理范围有哪些?
答:(1)人员范围:档案存放于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满一年,且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公单位存档人员。
(2)专业范围:涵盖建设类规划设计、施工、管理,以及电子信息、电气自动化、化工环保等专业领域,具体以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3.问:职称评审个人应如何申报?
答:(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选择“职称申报”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申报;(3)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选择“职称申报”登录。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
温馨提醒:重庆市职称评审已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因此申报人、单位还未在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注册账号的,应提前进行注册,避免影响申报进度。
4.问: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一定要有单位吗?
答:是。申报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单位原则上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申报单位可以是劳务派遣单位或实际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不能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职称。
5.问:申报职称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吗?
答:需要。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需提供1年以上参保缴费明细。若申报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的,如是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如是总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人员,需要提交公司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6.问:今年准备申报职称学籍材料还未归入人事档案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需要在职称申报时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时建议尽快将学籍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7.问:参加考试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是否可以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答: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文件所列对应职业资格,可凭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8.问:我是本科学历,2018年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吗?
答: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一级注册建筑师对应工程师职称,无需换发工程师职称证书,符合所申报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9.问:外省取得的职称可以在重庆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吗?
答:不可以。根据专业技术资格“哪里评审哪里有效”的原则,在重庆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外省市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规定完成确认程序。持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称证书,经核实真实有效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10.问:在重庆市内取得的职称证书,申报更高级别职称时是否必须使用电子证书?
答:不是。在职称申报时,如已有电子证书,系统可以自动获取职称信息,无需单独填写;如无电子证书需要自己手动填写。为节约填报时间,建议提前申请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申请流程如下:进入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点击“我的证书”,已有“待完善”的证书信息,按要求完善后提交审核,如无请选择“登记证书信息”,根据实体证书内容填写后提交审核。
11.问: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学术、业绩成果继续申报?
答: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应补充提交新的学术或业绩成果(包含业绩、奖项、科研等)。
12.问:今年准备申报职称评审,业绩佐证材料应该提前准备些什么?
答:业绩佐证材料是基于本人实际情况且真实有效的工作成果体现,佐证材料须完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设计方案、技术方案、解决方案、任职(任命)书、鉴定(验收)报告、施工设计图等具有本人姓名的业绩佐证材料。仅有单位证明不属于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
13.问:工程技术专业对论文发表的期刊有什么要求?
答:(1)论文并非申报的必需条件,申报人应结合所申报的专业领域,参考各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中关于论文发表的具体规定;
(2)论文期刊名录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发表在增刊(未备案)、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论文集的一律不予认可,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所提交的论文内容原则上需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相应职称申报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14.问:如何鉴别论文发表的期刊真伪?
答:近期,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一份针对假期刊的“避坑”指南,论文发表前可前往官网点击“专题专栏”,选择“人才公共服务”专栏,“通知公告”中查看。
15.问:有多个学术成果符合申报条件,但其中一个期刊属于假期刊的,可否按“不采用,但不影响其他业绩参评”的方式处理?
答:不行。申报人在申报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诚信承诺,该承诺是对所有材料的承诺。其中存在任一不真实的材料都属于违背诚信承诺行为,应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处理。
16.答:境外发表的论文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提交一份论文检索报告;(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件各一份。
17.问:在职称申报时,对于著作有什么要求?
答:(1)著作并非申报的必需条件,申报人应结合所申报的专业领域,参考各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中关于著作、教材的具体规定;
(2)著作、教材应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申请人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出版物信息”栏目进行验证,将查询结果与著作一并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若申报条件对著作撰写字数有明确要求,且专著前言未载明撰写字数,则需提供出版证明。
18.问:我有一项发明专利,目前处于授权公告阶段,尚未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是否可作为学术成果中的发明专利进行申报?
答:不可以。发明专利需以取得的《发明专利证书》作为有效申报依据。
19.问:继续教育需要提供多长时间?
答:需要提供取得现有资格以来的历年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应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应不少于60学时。首次申报职称无需提供继续教育。
20.问:公需科目在哪里可以学习?
答:专业技术人员可从市人力社保局官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平台上线”栏目(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jrygxkmxx/index.html)或官微(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资讯-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两个通道进入学习平台,在3个学习平台(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开放大学)中任意选择1个登录(不支持跨平台学习),参加课程培训学习,按年度修完规定学时后,可在线查看、下载、打印培训证书。
21.问:职称评审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答:职称评审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规定,仅收取职称评审费用(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不收取“资格费”“服务费”“代办费”“资料填写费”等任何其它名目的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自我防范,切勿轻信谣言。
22.问:怎么知道我是否需要参加答辩?
答:职称答辩通知将在评委会会议召开前,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人才公共服务专栏-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同时,评委会还将短信通知需参加答辩人员。如您收到答辩通知,请务必按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