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才职〔2025〕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精神,经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以下17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25年3月20日起计算。
一、工程师
寇豫阳;
二、助理研究员(自然科学)
张家琪、龙佳丽、储涵、唐香荣、龙顺花、刘琪琪;
三、助理工程师
应川、沈军、雷智园、唐爽、蒲玉玲、刘冰冰、任豪、黄涛;
四、助理实验师
余孟遥;
五、四级摄影(摄像)师
胡永波。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