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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人才职称工作的声明
日期: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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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郑重声明:

    1.在社会人才职称评定工作中,从未指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定相关工作;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严禁各分中心(瀚卓分中心、飞驶特分中心、万友分中心、卫生分中心、园林分中心、两江分中心)开展职称评定相关营利性服务;

    3.“职称代办”“职称包过”“资格费”等均是虚假承诺和宣传,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含分中心)、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自我防范,切勿轻信谣言;

    4.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规定,仅收取职称评审费用(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全额缴入同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不收取“资格费”“服务费”“代办费”“资料填写费”等任何其它名目的费用。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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