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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4-1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4〕6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促进其顺利就业、满意就业,引导毕业生留在重庆、就在重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在全市高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至12月

    二、服务对象

    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5届高校毕业生

    三、重点任务

    (一)政策宣传进校园。

    梳理汇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依托校园招聘、“百千万高校就业工作者指导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小组片区督导”等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通过知识答题竞赛、政策学习课题、班级群推广、发放政策资料、组织现场宣讲、开展指导咨询等方式,面向学生宣传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政策和人才流动政策,引导毕业生熟悉掌握政策;将毕业生留渝来渝就业创业宣传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帮助毕业生算好留渝来渝就业创业的事业账、感情账、幸福账。各高校要采取有效途径和形式,将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告知毕业生;梳理本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方面的盲点、堵点、痛点,形成合理化建议,形成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二)招聘活动进校园。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根据辖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分布、实际就业需求和高校教育教学安排等情况,针对性组织当地重点产业、企业提供适合毕业生就业的优质岗位,参与高校校园招聘。要引导辖区招聘企业通过“渝职聘”和“重庆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归集发布岗位信息,便于辖区外高校毕业生查询掌握,提高人岗对接效率和岗位使用率。在招聘活动开展前,根据市教委和高校安排,及时反馈招聘企业名单及岗位需求详情情况。

    各高校要加强与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联系,切实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调查,精准掌握其就业需求,结合教育教学安排,主动邀请所在区县更多优质企业进校招聘,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提高校园招聘服务工作水平,积极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毕业生留渝就业创业。

    (三)指导服务进校园。

    开展就业指导“百千万”行动,组织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人员集中轮训,进一步规范就业管理,提升工作队伍能力水平,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指导进校园,组织职业指导专家进校园为大学生集中开展精准职业指导、人才测评、职场适应、职场导航、就业训练营等服务。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配合辖区内高校,组织优质企业,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向高校毕业生介绍企业文化、岗位要求和职业环境等。组织企业参观、职场八小时体验等活动,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和企业认同,促进供需匹配,促进毕业生留渝就业,做好毕业生参加活动的动员组织工作。

    (四)典型分享进校园。

    梳理汇总邀请优秀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经理、青年创业者,开展事迹宣讲、座谈交流等活动,生动讲好留渝来渝就业创业故事,充分利用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为毕业生授经验、传心得,合理引导预期,帮助树立正确择业观、成才观。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摸清毕业生实际需求,做好职业指导课意愿调查工作,打造就业服务驿站、招聘小屋等多形式平台,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对接。辖区内有高校的人力社保部门要根据高校专业特点,针对性制定“公共服务进校园”工作方案,对辖区所有高校至少开展一次“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对毕业生规模较大、毕业去向落实率相对较低的高校,要加大倾斜力度,建立人社局长一对一帮扶机制。辖区内无高校的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岗位收集,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统筹下,主动对接高校,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招聘活动不少于1次。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重视公共服务进校园效果,关注毕业生求职情况,做好人岗匹配、就业推荐等后续服务支持;要与高校做好对接,提前1个月沟通招聘会计划,为收集岗位资源提供准备期,并在招聘会中设置区县招聘专区,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

    (二)加强信息核查。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在组织招聘企业时,要严格审核企业资质,杜绝已吊销、已注销、歇业、未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进校招聘;严格审核岗位信息,严禁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就业歧视信息,防范违法违规招聘和站台作秀不实招聘;建立违规招聘后继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各高校要严格审核入校企业资质及招聘信息,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防范因校园招聘带来的舆情风险。

    (三)加强宣传总结。活动期间,要加大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宣传力度。大型招聘活动,可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委共同加强指导。人社、教育和高校要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交流会,聚焦工作开展中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研究解决专项问题。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每月汇总相关情况后,填报《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明细表》(见附件2),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社保局,并于年底报送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年度实施情况报告。各高校要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教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处,徐鹏,88633901,cqjyc2012@163.com;市教委学生处,陈卓,60393900。


    附件:1.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明细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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