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郑绍华等27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渝人才职〔2024〕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文件精神,经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以下27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24年3月起计算。
一、工程师
郑绍华、蔡东南、王志超
二、中小学一级教师
汪雪
三、实验师
龚明月
四、助理研究员(自然科学)
邹佳益
五、助理研究员(社会科学)
颜怡羽
六、讲师(高校)
张思晗、任芷若
七、助理工程师
樊朝霞、周文婧、卿世林、杜磊、夏丹、杨阳、陶柏宇、曹帅、周彬、谭超、刘恒、梁柯宇、简福耀、何林杰
八、四级律师
刘欣
九、助理实验师
王蜀英、万星、胡欧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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