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樊欣等17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渝人才职〔2024〕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文件精神,经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以下17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24年2月起计算。
一、工程师
樊欣、董莹
二、助理研究员(自然科学)
丁琼、王姣、曾利平
三、三级律师
李蒙恩
四、讲师(高校)
王冰新
五、助理工程师
肖越、谢睿馨、王进、杨佳、肖亚松、王榆木、袁莹耀、廖清兵、邓筱晨、冉江川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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