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江小城等24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渝人才职〔2024〕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文件精神,经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以下24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24年1月起计算。
一、工程师
江小城、李建鑫、张娟
二、中小学一级教师
李福文、张婷、杨乐
三、三级律师
孙子涵、郑浩、肖雅心
四、助理工程师
梁尤孟、陈晋、向灿、幸启瑶、黄治竣、张诗翔、甘德全、李冬冬、任琳、经校元、张玉鹏、刘影
五、中小学二级教师
李颖、陈臣
六、四级律师
张海林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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