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才职〔2023〕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文件精神,经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以下60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23年5月起计算。
一、工程师
李园园、王存智、陈鑫锐、王红梅、邓元超、马小灵、聂俊齐、桂星皓、魏德奎
二、中小学一级教师
夏蔚春、周敏娴、徐琳娜
三、助理研究员(自然科学)
马俊峰、王茂林、刘赫、梁清乐、罗雪刚、李玲、谭乐勇
四、实验师
何浪、尹海彦、张霞丽
五、助理工程师
陈庞博、刘皓月、瞿杨、张欢欢、宋思瑾、廖国林、吴雨童、邓静、黄博天、明师竹、林先智、韩鹏、李娟、任薛霖、李明星、杨清茜、邓炳、李雅馨、黄福林、蒋佳佶、陈浩、苟华强
六、中小学二级教师
张春华、韩春、石垚、陈俊松、王姝婷、赵莹、万恒威、陈逸凡、代静怡、王柔柔、凌子凡
七、四级律师
刘宇婷、彭远超、彭湖波、田惠聪、王俊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