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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垫江县等区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验收结果的公示
日期: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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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240号)和《重庆市区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验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9年11月28日至29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社保处、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等单位,按照“十有”验收标准,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等相关程序,分别对涪陵区、渝北区、垫江县、云阳县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垫江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良好

涪陵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良好

渝北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良好

云阳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良好

一、公示期限

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6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65172125、65780362

来函地址: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各级干部、群众如认为公示情况不符合实际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验收结果的问题,我中心将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再研究是否验收通过。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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