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240号)和《重庆市区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验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9年11月28日至29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社保处、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等单位,按照“十有”验收标准,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等相关程序,分别对涪陵区、渝北区、垫江县、云阳县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垫江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良好
涪陵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良好
渝北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良好
云阳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 良好
一、公示期限
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6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65172125、65780362
来函地址: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各级干部、群众如认为公示情况不符合实际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验收结果的问题,我中心将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再研究是否验收通过。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