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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度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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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市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3〕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度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部门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含非营利性和营利性)。2023年12月1日之后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填报。

    二、年报内容

    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队伍、培训人次、财务状况、办学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统计周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年报安排

    (一)填报渠道。

    年报工作全部采取线上办理,使用“职业能力建设管理系统”报送。

    (二)填报流程。

    1.更新基本信息。培训学校以法人(单位)账户(非个人账户)登录职业能力建设管理系统,进入“基本信息栏”,核实本单位地址、负责人、办学内容等基本信息,对于有变化的,或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有更换的,请修改完善,并上传相关证书照片。基本信息无变化的,“基本信息栏”不作修改。

    2.填报年报数据。基本信息经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培训学校重新登录,进入“年度统计栏”,填报年度数据。

    (三)审核流程。

    区县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填报的数据,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市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含委托区县管理的市级培训学校,下同)填报的数据,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分别生成相应报表。

    市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查询网址:

    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tzgg/202306/t20230609_12047868.html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5日前,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完成基本信息更新、年度统计数据填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于12月20日前审核完成。

    四、有关事项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统计工作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发展的基础。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指导辖区内培训学校准确统计填报,并认真审核把关。

    (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录入和统计年报,将作为年度检查、办学评估的重要内容,未按要求报送的,在下一年度检查中予以相应处理。各培训学校要强化统计法纪意识,认真如实报送数据,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

    (三)培训人次数、经费等包括政府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收费培训,请全部核实填报。经费单位为万元。

    (四)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谢老师,88979800;天正思维信息公司(系统技术咨询),张老师:18602300208;QQ一群:632278563;二群:819192223;三群:604383831(因用户数量限制,仅需加入1个QQ交流群)。


    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综合情况表

    2.职业能力建设管理系统填报说明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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