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继续开展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
渝人社〔2026〕183号
重庆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
你校报送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延续备案申请表》收悉,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延续备案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5〕9号)有关要求,经组织专家评估审核,同意你们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回执详见附件)。
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规定,加强评价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认定质量管理,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我市技能人才的培养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