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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
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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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学习贯彻《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618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通过,已于2025731日正式公布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条例》修的核心内容,高度重视《条例》修实施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将《条例》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广泛学习宣传,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精神与主要内容,不断增强继续教育权益保护意识,提升参加继续教育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为构建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二、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扎实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根据继续教育规划、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级人力社保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继续教育成果认定与使用制度,推动“学习—考核—使用”闭环衔接,切实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扎实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以数字化赋能新时代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引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继续教育经费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继续教育事业。统筹推进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做好新取得初中高级职称岗前培训,结合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先进制造等领域,推动“订单式”继续教育服务,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提升继续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积极争取各重视与支持,健全协同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条例》施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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