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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周期诚信积分评价及分类标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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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周期

诚信积分评价及分类标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根据《重庆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积分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周期诚信积分评价及分类标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根据《办法》规定,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积分管理按周期实施,每个周期为12个月,自每年4月初至次年3月底。2025年度周期202541日至2026331日)机构诚信积分评价及分类标色工作将于2026331日前集中开展。

二、区县工作安排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2026320日前,组织专人对照《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所列情形,全面梳理辖区内机构经营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录入违法违规信息。对日常监管、举报投诉、部门共享数据等渠道掌握的违法违规行为,逐一核对、逐条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确保不漏项、不拖延。严格对照《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所列扣分情形进行积分调整,避免错扣、漏扣、乱扣。同一违规情形涉及多条规定的,按最高标准扣减积分。录入时应同步上传具有法定效力的行政文书或扣分机构确认存在违规事实的文书材料,确保积分变动有据可查。

(二)及时录入审核奖励信息。对掌握的机构奖励信息,要主动录入系统,严格照《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加分情形进行积分调整。要及时审核机构在系统中申报的加分信息,审核时应核对奖励级别、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确保加分准确无误。对不实奖励信息不予通过,并做好解释说明。同一奖励事项不得重复录入。

(三)做好跨区域信息录入。对机构跨区域或依托分支机构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为发生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应按照《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管理系统。

三、机构工作安排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于20263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核实积分记录。使用机构账号登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查询本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积分变动明细等内容。如发现记录不实、重复录入、扣分依据不足等问题,请及时与属地人力社保部门或积分信息录入部门联系核实。

(二)申报奖励加分。对照《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加分情形,如有符合条件且尚未录入系统的奖励事项,应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积分增加。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诚信积分是衡量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的重要依据,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按时完成积分增减事项的录入、审核及申报工作。

(二)严谨规范。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严谨规范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周期诚信积分评价及分类标色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强对各区县(自治县)工作的跟踪指导,对录入或审核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区县进行通报。对上传不实奖励信息的机构,将依法依规开展严肃处理。

(三)注重实效。逾期未录入的积分增减信息,原则上不再纳入本轮周期积分管理。本轮周期结束后,系统将锁定积分数据,作为机构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公示体系中“绿、黄、红”三色标识的依据,影响下一周期差异化监管频次与政策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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