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6年技工院校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6〕14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有关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为不断优化我市技工院校专业布局,推动专业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根据《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6年全市技工院校专业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聚焦产业需求。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围绕AI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等产业发展需要,优先支持相关专业设置,增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适配性。
(二)聚焦专业群建设。鼓励以核心专业为引领,建设跨专业类别、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集群,提升专业整体竞争力和产业服务能力。对与产业脱节、招生持续低迷、就业质量不高、实训条件薄弱的老旧专业,进行预警并撤销,推动专业迭代升级,避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
(三)聚焦就业导向。企业对接合作,突出岗位和技能需求,聚焦就业前景好、岗位需求量大的行业领域,推动专业迭代升级与新职业、新技术、新业态紧密对接,提高学生直接就业率。
二、备案类型
(一)告知性备案。技师学院设置与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紧缺职业、新职业相关专业,实行告知性备案。
(二)评估性备案。国家控制专业实行评估性备案,由学校申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实地考察评估,评估通过后予以备案。
(三)评审性备案。不属于上述两类情形的其他专业,实行评审性备案,由学校申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备案。
三、申报数量
(一)各技工院校每次申报新增备案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技工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5〕12号)要求,学校主动撤销原有专业的,每撤销1个原设专业,可多增设1个专业,因撤销而增设备案专业不得超过3个。
四、有关要求
2026年分两批次开展新专业申报备案工作: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初审完成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二)。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初审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6日(星期四)。
五、工作要求
(一)各技工院校申报时,要严格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修订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报,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规范。
(二)按照数字人社有关要求,今年新专业通过“重庆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申报,请各技工院校按规定时间,将《重庆市2026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备案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附件2)以及PDF文档格式上传至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3)。
(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技工院校专业备案工作的指导和规划,并在“重庆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完成初审和上报工作,若登录平台未发现“技工院校新增专业申报”,请联系本单位信息管理员增加该功能模块后,再按照《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刘佳,88126905,李中琴(系统操作联系人),88152255,周力(新增模块联系人),88152978。
附件:1.告知性备案专业参考目录
2.重庆市2026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备案申报书及佐证材料
3.重庆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