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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重庆市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的通知
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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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申报2025年重庆市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5173


有关区县人力社保局,有关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精神积极发挥职业训练院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作用,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管理办法通知渝人社发202333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重庆市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点围绕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结合超大城市治理,2025年拟依托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含筹设)立项建设2所市级职业训练院,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申报条件

符合《重庆市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同等条件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对象予以倾斜:

(一)培训能力特别突出,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至2024年,年均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培训600人次以上。

(二)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2022年至2024年,年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2000人次以上,其中高级工及以上评价400人次

(三)已建成国家级或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且验收评估等次为优秀的,或者高级工及以上全日制学生占比达50%

(四)已建成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或者市级集训基地,培养选手在国际、全国技能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并积极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重大活动。

(五)积极承担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技工院校,如实填写《重庆市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申报书》(附件),附相关佐证材料。部门办、企业办技工院校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民办技工院校直接送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于20251110,将纸质件一式三份邮寄至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区2401室(收件人:郭龙,88126983),电子档发电子邮箱cqsrsjzjc@163.com

(二)项目评审市人力社保局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集中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组织实施。

四、有关事项

(一)职业训练院作为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促进多元发展的有益探索,对于加强我市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研究、申报工作。

(二)2025年评定的职业训练院建设周期两年,市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资金。技工院校行业主管部门(民办技工院校为所在区县)原则上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

(三)已设立国家级市级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的不重复申报设立重庆市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职业能力建设处 郭龙,88126983

附件:重庆市技工院校职业训练院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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