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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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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渝人社2025413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产业促进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经济信息局建材行业协会建材行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8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推荐范围:我市建材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所属厂(矿)处室车间和班组等。

2先进个人推荐范围:我市建材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职干部职工。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建材行业中央企业纳入中央企业双先表彰范围不参加此次评选表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全国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100先进个人100,实行等额推荐,其中分配我市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3先进个人3名。各区县经信部门会同人力社保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通知明确的评选推荐要求比例进行积极推荐严格控制推荐处级干部(含事业单位管理岗六级及以上职级的一般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包括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省属企业下属的二级以上企业的党委书记总经理)作为先进个人以及推荐企业作为先进集体,应重点推荐企业车间班组及其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原则上各区县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有特别优秀的可多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

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方向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优良职工队伍素质良好劳动关系和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5年来本单位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扎实推进双碳工作在推动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具有科技研发中心或较高水平的技术开发队伍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建材行业六零工厂建设揭榜挂帅”、绿色转型工作以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发挥示范作用

3积极提出并参与标准创新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推出具有产业特色的主导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突出在全国及建材相关产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4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高质量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走出去发展中取得积极成果

5经济效益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在本产业或本地区对建材行业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6在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职工队伍建设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觉悟高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方向热爱建材事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诚信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连续专职从事建材行业工作5年以上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行业或企业全面绿色转型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坚持自主创新在关键性颠覆性技术攻关研究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行品牌战略标准化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发扬工匠精神在改善工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中取得显著成绩

4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工作岗位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贡献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突出业绩

5在加强党的建设企业思想文化建设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组织领导

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成立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专班负责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干部人事处具体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市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三次公示。推荐评选工作通过线上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线下填写纸质材料两种渠道同步进行。

(一)基层推荐。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结合近5年来的工作成绩成果组织实施。评选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提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经济信息部门联合对本区县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筛选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非公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意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社会工作、民政及业务主管和行业管理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由市评选推荐工作专班负责统一办理征求市级公安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各区县按程序研究决定本区县推荐对象98日前通过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报送推荐对象有关信息(含基本信息500字以内简要事迹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视为放弃。

(二)市级初审和初步推荐。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对各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核梳理汇总并统一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后,综合评审提出拟推荐对象名单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报送初审材料并通过国家表彰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提交审核。

(三)全国初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组织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召开会议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将初审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向各省级推荐评选机构反馈。

(四)市级公示和正式推荐。拟表彰对象经全国初审通过后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采取适当方式全面深入考察推荐对象并对拟正式推荐对象在全市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报送复审正式推荐材料并通过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提交审核。

(五)复审和全国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成立考察组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并召开会议审议拟表彰对象。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六)印发表彰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评选推荐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基层单位和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人员倾斜。单位基层组织(车间班组等)评选比例应不低于先进集体总数的50%一线职工评选比例不低于先进个人总数的50%企业负责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先进个人总数的15%(企业负责人范围包括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省属企业下属的二级以上企业的党委书记总经理)。在事迹同等过硬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不同业务类型代表性以保证表彰奖励的覆盖面。

(二)严格评选标准。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各级评选推荐机构要严格履行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对已授予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按规定撤销其所获称号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奖金撤销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四)及时报送材料。待市评选推荐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初审意见后各推荐单位再行报送《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附件1)或《全国建材行业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附件2)。全国初审通过后各相关推荐单位正式报送《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或《全国建材行业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附件5《全国建材行业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6)。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市经济信息委公众信息网主页政策文件栏目下载。

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1500字左右。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推荐的先进个人需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照片应为白色背景头部须占照片面积一半以上文件大小50500KB之间JP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中文姓名8位数字出生年月日”,张某某19660101

奖励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建材行业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信息委干部人事处材料工业处

人:杨力舒淑波

联系电话:6389702363898636

   真:63898120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5014

(二)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

人:闫文举唐继邦

联系电话:8897985988633933

(三)重庆市建材工业联合会秘书处

人:蒲昭君杨中华

联系电话:1399643123513883083809

附件:1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

      2全国建材行业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

      3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国建材行业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6全国建材行业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7企业征求意见表

      8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9社会组织征求意见表

      10社会组织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9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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