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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1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的通知
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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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1职业

技能等级认定联考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5121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就劳发〔20254),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大力提升我市技能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按照“统一平台、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核方式”的原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1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以下简称联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考职业(工种)及等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物业管理师等11个职业(工种)及对应等级实行联考(附件1。职业(工种)名称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为准。

二、考核方式

理论考试采取机考方式,技能考核采取机考或纸笔作答或现场实操方式,综合评审(仅限技师、高级技师)采取答辩方式。各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三、联考时间

原则上每年1357911月第三周的周末为联考日,所有联考机构不得在非联考时间组织开展联考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补考考生仅有1次补考机会,可自首次参加联考之日起一年内,自主选择一次后续联考日参加补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1职业(工种)联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2025年联考日为92021111516

四、联考机构

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联考职业(工种)并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予以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联考机构。

五、联考考点

经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公布的联考考点,具备承接对应职业(工种)联考资格。相关考点征集通知另行发布。

六、联考证书

通过联考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印全市技能人才评价官方标识(附件2)。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及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职业技能鉴定专题专栏查询。

七、工作要求

市职鉴中心切实加强对联考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建立联考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全市技能人才评价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动联考数据跨部门查询及统计分析,为政策制定和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做好试题命(印)制、考评人员交叉派遣、成绩公示、证书制作、证书联网及全市范围内联考考点督导等工作,提供考试考务系统服务,确保联考规范有序。

(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广泛宣传联考政策,积极支持引导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从业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联考机构业务指导,落实资格复审抽查、考务方案审核、费用收取、考点督导等监管责任,确保联考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联考机构严格遵循“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按照考试规模及考评要求培养和配备足额考评人员,依据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及考试考务相关要求做好本机构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务安排、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附件3),严禁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交叉派遣的考评人员由派出机构承担交通、食宿及劳务费用,建议派出机构为考评人员购买相关意外险。

联系方式

市职鉴中心:杨铖,88152321;李瑶,88152506

附件: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1个联考职业(工种)

2.重庆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证书样式

3.重庆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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