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公布2025年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5〕12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各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3号)要求,为严格落实“两目录一系统”制度,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经单位申报、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复核,现将2025年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业务指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指导培训机构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地方性特色产业需求,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着力提高办学能力,不断提升培训质效。及时为培训学员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推动培训、评价和就业协同联动,切实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大力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示范作用强、具有重庆辨识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数据核查、巡查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培训机构开展补贴性培训过程、办学能力的监督管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转包转让培训项目、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取消其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资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市人力社保局综合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等情况,适时对培训机构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连续12个月及以上未开展补贴性培训、培训质量不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以及上年度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不得再承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2025年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2024年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同时废止。在2024年目录中但未纳入2025年目录的培训机构,其在2025年8月31日前经审核同意按原计划执行。
附件:2025年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