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部门
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人力资源服务
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5〕1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发展改革委、教委、科技局、经济信息委、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委、金融工作管理部门、工商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
现将《重庆市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总商会)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作用,助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86号)精神,结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委办发〔2023〕1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速推进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渝府发〔2024〕1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作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系统提升全市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效能,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为核心,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引才精准化、用工协同化、培训系统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国际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助力重庆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到2027年,全市建成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集聚区2—3个,设立重点服务制造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平台4—6个,引进孵化具有国际化服务能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家,培育专注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50家。
三、重点任务及举措
(一)健全制造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机制。
1.推进两业融合发展。支持制造业基础雄厚的区县(自治县)设立重点服务制造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强化各类工业园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业务对接合作,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集聚区2—3个,按规定给予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政策。
2.强化两业发展协同。聚焦先进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需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相应领域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认定科技和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专注制造服务的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制造企业充分释放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薪酬福利、绩效管理、组织文化建设等专业服务,推动业务深度融合。鼓励制造企业按规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开展或经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符合相关规定可享受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奖励扶持。
3.搭建两业协作平台。支持两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合作。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平台,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查询、供需信息发布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制造企业供需对接、业务合作。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与制造领域行业协会加强信息对接,搭建制造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业交流合作平台。
(二)助力先进制造业高端人才招引。
4.强化重点领域高端人才招引。定期收集已建或在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龙头企业高端人才需求,针对性推荐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高级人才寻访等服务。针对重点领域高端人才招引困难,出台“一企(中心)一策”,促进人才招引。
5.加快高级人才寻访业务发展。加强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猎头基地建设,完善基地运营机制,优化基地扶持政策,强化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招引、本地猎头机构培育,提升市场化引才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制造业产才联盟,建设“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高端人才现状库、需求库,帮助猎头机构拓展业务。优化扶持政策,加大高端人才市场化招引支持力度。
6.强化人才政策与市场化引才贯通。鼓励制造业集中的区县(自治县)开展政策性引才与市场化引才贯通试点,依托“渝才荟”平台收集高端人才岗位需求,引入猎头机构对岗位需求开展市场化评估,匹配人才服务政策,针对性开展市场化引才。
(三)加强制造业招聘用工服务。
7.建设制造领域人力资源(人才)市场。支持制造业集中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分领域搭建人力资源(人才)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大中专院校集中区域建设制造领域专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搭建覆盖全职业周期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等优势产业,在全市新认定市级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2—3个。
8.探索建立人力资源调剂机制。围绕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链用工服务,鼓励区县(自治县)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园区用人单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大中专院校组建招聘用工联合体,多措并举破解季节性、订单性缺工难题。落实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强化鲁渝合作,深化与四川等周边地区的就业服务协同,联合开展专场招聘等跨区域协作活动。
9.提升急需紧缺用工服务能力。发挥“渝职聘”求职招聘平台作用,强化制造领域招聘岗位归集,引导有批量紧急用工需求的制造企业通过“急需紧缺用工服务专区”发布岗位,落实“企业发单、就业服务联盟+培训联盟派单、公共+市场接单、企业评单”四单制。强化市场化招聘引导,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提供岗位信息定向推送、直播带岗、“小而精”招聘等服务,引导劳动力向紧缺领域集聚。
(四)开展制造业人力资源专业培训。
10.实施专业人才培育计划。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需求,参与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大型企业集团、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加大制造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建强人才发展“陪跑”队伍,支持制造领域专业人才创新创业。
11.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聚焦制造业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分类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培养、流动。动态更新全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大中专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优化办学专业、培训项目设置,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筹用人单位、大中专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开展定向培养,扩大紧缺人才供给。
12.实施职业素养提升行动。依托中国重庆数字经济人才市场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为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职业性格测试、产业科普、岗位体验、职业发展引导等职前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前1—2年提供职业发展规划、职业能力测评、职业能力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助力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
(五)强化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赋能。
13.强化人力资源管理赋能。发挥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研究院作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研究,培育孵化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机构,提高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产品供给。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参与制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助力制造企业管理创新。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沿产业链输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产品,系统提升全产业链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14.强化人力资源技术赋能。探索建立人工智能人力资源行业应用基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规模优势、数据优势、场景优势,建设制造业人、岗、薪高质量数据集,开发岗位需求自动解析、职业能力系统测评、人岗智能匹配、企业薪酬体系设计等应用场景,推动制造领域人力资源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创新,提升制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15.强化人力资源人才赋能。举办“西部HR能力大赛”制造业专场赛,提升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专业能力。支持制造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长期工作在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或人力资源服务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
(六)深化制造业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
16.延展平台服务功能。支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在中小企业集聚地区设立分园(分市场)或服务联络站,提升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赋能制造业中小企业管理转型升级。
17.拓展市场服务范围。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制造业集聚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区域设立分子公司,延展人力资源服务半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信息技术搭建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可及的市场化服务。
(七)创新制造业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
18.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发展。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资金、平台、宣传等方面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发展。依托“一带一路”国际技能认证中心,开展国际技能证书认证,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技能人才的培养与交流。搭建赴境外就业岗位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开展组织劳务人员赴境外工作。
19.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国际化水平。引导2—3家龙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引进8—10家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拓展海外市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功能,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法律、会计、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机构,协同助力制造企业国际化生产、销售和服务。
(八)优化制造业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20.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造领域招聘欺诈、虚假返费等典型违法行为。升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处罚信息全网汇聚、多点评价,拓展机构信息展示渠道,全面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
21.强化制造领域用工行为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制造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监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新就业形态地方立法,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和联调工作模式,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根治欠薪协调联动,依法纠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22.营造人力资源服务业良好发展环境。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与金融业对接,引导金融机构为制造领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信贷支持、股权投资等金融服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开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挖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优秀典型,多渠道宣传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工作专班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重点任务,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用好我市现有各类政策资源,支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平台,积极推荐申报享受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补助及项目扶持等政策,加大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
(三)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各区县(自治县)特别是试点地区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增强相关单位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信心和使命,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