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金融机构
名单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5〕9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2〕5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公开报名遴选、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确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等18家市内分(总)行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7家市内省级保险分公司作为我市新一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金融机构,合作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入选经办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18家银行。
二、入选经办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7家保险公司。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不再另行遴选经办金融机构,部分区县因前期试点工资保证金保险业务而与合作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继续有效,协议到期后逐步统一至市人力社保局遴选的公司,并采用全市统一的业务文书和办事流程。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主动向施工企业宣传我市工资保证金经办金融机构名单,加强与各区县(自治县)经办金融机构的工作联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经办金融机构正确办理工资保证金有关业务,确保我市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平稳运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