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数据采集与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
渝高技办〔2025〕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按照《重庆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83号)、《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8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数据采集与变更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1年以来我市建立的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市级首席、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含原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
二、工作内容
(一)数据采集工作
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围绕组织管理、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培训开展以及技能竞赛、技能评价等方面,收集2024年度工作情况。
2.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围绕组织管理、场地设备、带徒传技、技能攻关、研修交流等方面,收集2024年度工作情况。
请项目所在单位认真对照数据采集清单(见附件1、附件2),于2025年4月20日至5月10日,通过全市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系统上传(操作指南见附件4)。同时设立国家级、市级同类项目的,仅填报高等级项目情况。单位名称、地址等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实际情况填报。
(二)变更备案工作
1.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所在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等调整的,可申请变更备案登记;项目所在单位注销或整合的,可由整合后的单位接续。
2.市级首席、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所在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等调整的,可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工作室所在单位注销或整合的,可由整合后的单位接续。工作室领办人退休、重大疾病等因素不能继续工作,且项目所在单位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可申请变更领办人;工作室领办人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原单位可申请注销该工作室,也可申请变更领办人,经与现工作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合作共建。
请涉及上述变更内容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首席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于2025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将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盖章后扫描为PDF,连同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ayugj@163.com(涉密内容请自行脱密处理),并抄送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涉及变更备案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请按照实际情况,同步进行数据采集工作。
本次变更登记工作,暂不受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后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是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请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项目所在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认真做好情况梳理与报送工作。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要逐一对照规定内容,如实收集情况,统一录入数据。未进行数据采集和变更登记的,不纳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建项目和技能人才计划支持范围。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韩玉花,88126972;网络平台技术负责人:张洪萃,18602300208;网络平台技术咨询QQ号码:2826147427。
附件: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数据采集清单
2.技能大师工作室数据采集清单
3.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变更申请表
4.数据采集平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