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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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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3〕5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民政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市级相关部门,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统称2022年至2023年),在我市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慈善组织等。

    本通知所称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表彰名额

    “重庆慈善奖”表彰名额总计不超过50个。其中,慈善楷模不超过10个(集体不超过4个,个人不超过6个)、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不超过20个、捐赠企业不超过8个、捐赠个人不超过8个,突出贡献慈善组织不超过4个,每个参评对象只能参加一类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慈善楷模”表彰长期在我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主要依据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对从事慈善工作的专职人员,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表彰我市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评选时综合考虑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等因素。

    “捐赠企业”表彰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企业。以企业捐赠款物数额为主要依据,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捐赠金额统计2022年至2023年期间的数据)。

    “捐赠个人”表彰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个人。以个人捐赠款物数额为主要依据,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捐赠金额统计2022年至2023年期间的数据)。

    “突出贡献慈善组织”表彰运行规范、公信力强、社会反响好,有品牌慈善项目的慈善组织。该奖项主要依据慈善组织自身建设规范度,服务广度深度,项目影响力、社会效益等情况。

    同时,参照“中华慈善奖”参评规定,上届获得过“重庆慈善奖”表彰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本届不参评;曾经获得过“重庆慈善奖”表彰的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突出贡献慈善组织,本届可参评。

    三、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联合成立“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并邀请相关部门、人民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评审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四、评选程序及步骤

    (一)组织推荐

    “重庆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推荐方式如下:

    1.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对其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突出贡献慈善组织等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区县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2.在重庆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参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突出贡献慈善组织按以下方式进行推荐。

    (1)重庆市民政局直登直管的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对应的联系处室进行推荐。

    (2)其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推荐。原则上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3.有关市级部门、市级群团组织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对慈善楷模、捐赠企业、捐赠个人进行推荐。原则上一个市级部门(市级群团组织)推荐名额不超过4个。

    4.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对驻渝部队单位参评慈善楷模等进行推荐。原则上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同时,一个拟推荐对象只能由一个区县或部门进行推荐,不得重复推荐。有意申报“重庆慈善奖”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慈善组织和爱心团队,应向区县民政部门、主管部门或对口的市级部门和市级群团组织进行申报。

    各区县民政局应当会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本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市级相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筛选,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统一办理:所有的推荐对象,均需征求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和检察院、法院意见。个人推荐对象需征求税务部门意见。推荐的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及企业设立的慈善信托、慈善项目,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统战、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及行业主管等部门意见。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涉及外贸的,需征求海关意见。推荐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需征求国资委意见。推荐的社会组织实施的慈善项目,需征求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意见。

    (二)初审

    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筛选、审核,统一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并组织综合评审。

    (三)复审

    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形成拟表彰对象名单,提请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

    (四)公示和表彰

    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将拟表彰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宜给予表彰的,取消表彰资格,不予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申报。开展“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对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宣传动员,充分挖掘先进典型,做好“重庆慈善奖”的推荐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

    (二)严格标准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严格审查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确保评选质量。有严重违纪违法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有违反《慈善法》的其它行为的单位、个人、慈善组织、爱心团队和慈善项目、慈善信托一律不得参评。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推荐材料。各推荐单位应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推荐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附件1),根据具体情况提交附件2-6,并提交能够证明推荐对象对慈善事业发展所作贡献的文字资料和影音材料。参评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参评材料涉及的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

    同时,所有推荐对象按文件要求,须提交《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参评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7);对于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须同时提交《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8);对于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同时提交《“重庆慈善奖”参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附件9)。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申报“重庆慈善奖”的单位和个人,在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参评资格。参与“重庆慈善奖”推荐、评选有关人员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已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现其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证书。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七、联系方式

    1.市民政局

    联系人:郭睿、李晶瑶,联系电话及传真:88759510,电子邮箱:2200692829@qq.com,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邮编:401121。

    2.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胡鹏飞,联系电话及传真:88152785,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1301室,邮编:401120。


    附件:1.关于推荐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2.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

    3.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

    4.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

    5.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

    6.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突出贡献慈善组织申报表

    7.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参评对象征求意见表

    8.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9.2022-2023年“重庆慈善奖”参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民 政 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