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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旅游民宿服务对接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

日期:2023-11-09

渝人社办〔2023〕29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精神,加强旅游民宿服务对接,促进自主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量收集服务需求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主动服务对接工作机制,依托文化旅游部门旅游民宿备案信息开展上门式、主动式的服务对接,对本地旅游民宿全量摸排一遍、走访一遍,向民宿经营者广泛发出一份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对接渠道清单,为其获取创业就业服务提供便利。要采取“大数据+铁脚板”手段,建立针对民宿经营者、民宿从业人员、民宿行业就业创业意向人员的基础信息台账、服务需求台账和服务记录台账,并实现台账的全量掌握、动态更新。

    二、分类开展服务对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旅游民宿发展状况,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对有旅游民宿创业意愿人员和新创业民宿经营者,要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导师、创业培训讲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提供政策落实、创业指导、场地保障、事务代理、融资对接等方面的创业服务支持。对有创业资源对接需求的旅游民宿项目,要依托“渝创渝新”“创业加速计划”“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开展深度跟踪帮扶,组织项目路演、融资推介双选会、“政企银担”交流等系列活动,扩大投融资对接服务渠道。对有招聘需求的旅游民宿,要依托“渝职聘”“数治就业”等平台做好岗位信息收集和定向推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青年群体、失业人员就近就业。对有紧缺零工招聘需求的旅游民宿,要依托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健全完善“及时快招”“即召即走”招聘模式,组织零工招聘流动大篷车、零工流动服务站等,促进供需双方快速有效对接。要聚焦民宿行业发展,常态开展创业讲座及创业集市,帮助民宿创业者迭代创业知识体系、优化创业模式、聚合创业要素、拓宽推广销售渠道。

    三、加强技能培训支持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当地旅游民宿服务行业用工需求和重点群体就业需求,调整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培训机构针对性开发旅游服务、住宿餐饮、酒店管理相关培训项目。整合用工需求端、培训供给端、劳动者求职端三方资源,采取“岗位+培训+就业” 组训模式,满足旅游民宿行业用工招聘需求。支持旅游民宿服务用人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岗位适应能力。依托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针对准备创业、创业初期或已经创业的旅游民宿从业人员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或“网络创业(WLC)”培训,帮助其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等能力,健全管理体系,稳定企业经营。对培训结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评价,培养旅游民宿服务行业技能人才。

    四、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扶持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加大现有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强化对旅游民宿政策支持。要加大“商业+政策”组合贷款、无抵质押物无担保人信用贷款宣传推广力度,推行“秒申请秒审核”“零纸质资料”经办模式,有效缓解创业资金难题。对初次创业且符合享受条件的民宿经营者,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并以单位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旅游民宿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给予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在旅游民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参加创业讲堂、创业分享会、创业帮扶等活动的创业导师,可按规定给予500-1500元/半天·人的服务补助。对按规定集中组织开展创业培训(GYB/SYB)的培训机构,可按500-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民宿就业服务对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抓手,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推动与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要依托“数治就业”小程序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调度,推动工作任务闭环落实。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平台和户外广告牌、宣传海报、宣传页等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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