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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新一批获评“全国技术能手”以及2022-2023年度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的通知

日期:2023-11-02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关于奖励新一批获评“全国技术能手”以及

2022-2023年度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获奖选手的通知

渝高技办〔202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职业院校,有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社会氛围,有力推动“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按照《关于改善技能人才待遇的意见》(渝人社发〔2012〕186号)和《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补助办法》(渝高技办〔2021〕14号)有关规定,决定对新一批获评的“全国技术能手”和2022-2023年度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80号)中公布的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重庆获奖选手。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人社部发〔2022〕87号)公布名单中的重庆市入选人员。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授予2021-2022年度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决定》(人社部函〔2023〕106号)公布名单中的重庆市入选人员。

    二、奖励标准

    (一)按照《关于改善技能人才待遇的意见》(渝人社发〔2012〕186号)有关规定,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往年已发放奖励金的不再重复申报奖励。

    (二)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补助办法》(渝高技办〔2021〕14号)有关规定,对全国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项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对全国行业技能竞赛二类赛项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0.5万、0.3万元奖励。团队赛奖励按项目计算。

    通过参赛获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按照“全国技术能手”奖励标准执行,不再重复给予奖励,其中往年已申报获得参赛奖金的,按照“全国技术能手”奖励标准补齐差额。“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正在申报还未获批的,先按竞赛奖励标准发放奖励金,待“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批后另行补足奖励差额。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尽快通知相关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获奖佐证材料(均加盖公章),并准确填写《全国技术能手相关信息表》(附件1)、《全国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金申报信息表》(附件2)(附件在其他选项中下载)。于2023年11月15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和电子版原件报送至1979481195@qq.com邮箱,逾期不予办理。因信息错误导致相关待遇不能兑现的,后果自负。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再接再厉,珍惜荣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创造更多新业绩。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措施,为推动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新贡献。

    联 系 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88126972


    附件:1.“全国技术能手”奖金申报信息表

    2.全国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金申报信息表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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