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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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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办〔2023〕19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开展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以下简称示范区(县)】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原则,择优遴选基础较好、措施得力、意愿性强的区县创建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加快培育引进乡村产业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公共服务人才,完善乡村人才支持措施,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创造典型案例和经验,为全市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一套比较成熟、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创建对象

    全市37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及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

    三、创建名额

    总数控制在10个左右,通过逐年申报确定。首批创建“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3个左右。

    四、创建原则

    创建示范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愿申报、先创后评;坚持严格执行创建示范标准和评估认定程序。

    五、创建标准

    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创建标准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创建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乡村产业人才培育体系完善。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开展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建立“产业+人才”协同机制,鼓励企业带动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加大农产品加工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乡村技能人才培训,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工程,形成乡村产业人才培育体系。

    (二)农业科技人才支持体系健全。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支持组建农业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体制内外人才相互融通的用人机制。农技推广人员队伍服务能力突出,服务区域和内容要求明确,日常联系服务机制健全。

    (三)公共服务人才服务体系全面。引进优秀人才多种渠道和方式多样,能够吸引城市人才下乡,能为乡村基层较好的提供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在实施“五大专项计划”中取得突出成效。即乡镇公共服务人才集聚工程、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工程、乡村工程技术人才培育工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工程、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育工程。

    (四)乡村人才支持政策体系形成闭环。乡村人才工作形成工作专班,人才培养协作制度等制度完善,乡村人才服务保障力度较大,落实各项乡村人才激励支持措施,鼓励支持乡村创业就业,积极引导农场经营者、电商人才申报农经师、农技师、农艺师职称。

    六、创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愿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创建。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报送。

    (二)推动创建。市人力社保局对符合资格的创建对象加强工作指导和支持,推动其在评估周期内达到创建标准要求。

    (三)评估验收。创建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将制定印发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具体评审标准。创建1年后,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估验收小组,对照评审标准,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开展评估验收,择优提出拟认定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县)名单。

    (四)公示认定。市人力社保局在官网公示拟认定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县),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命名为“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

    (五)示范带动。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加大支持,鼓励创建区尽快形成有辨识度的成果,并将经验示范推广。示范区县要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管理制度,聚焦乡村产业人才、农业科技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育,完善乡村人才支持政策,加强乡村人才组织保障,打造具有本地区辨识度的成果,推广示范经验。

    (六)监督管理。示范区县乡村人才振兴领域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产生其他应当撤销示范命名情形的,将予以撤销命名。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凝聚创建合力。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的创建,积极建立“示范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协同机制”,统筹协调示范区“乡村人才振兴”重点工作。联系协调、督促督办等日常工作由示范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能职责推进。

    (二)加强指导,推动创建工作。各区县认真组织示范区(县)的创建申报工作。每年初梳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点,确定年度施工图、任务书、责任单、时间表。建立调度推进机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探索现场会推进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各区县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和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要密切关注和及时处理乡村人才振兴舆情动态,及时总结乡村人才振兴的好经验、好典型,力争每年推出一批乡村人才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四)强化投入,提升创建成效。各区县要建立乡村人才振兴经费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工商资本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的“一主多元”经费筹集模式,确保乡村人才振兴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乡村人才振兴财务预算、收支控制、绩效评估、政策调整的一体化内控机制,确保投入经费使用效益。

    各单位要按照填报申报表,并于8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寄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苏赋、陈文波;

    联系电话:86868704、86868705;

    电子邮箱:sufu8@qq.com;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1号楼1512办公室;

    邮    编:401120。


    附件: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申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