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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6-16

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就业发〔2023〕2号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区县,各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我们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了《促进高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相关工作进展请每周四前发送至邮箱164346942@qq.com。


    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和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全力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完成“2023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9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的目标任务,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稳定。

    二、工作机制

    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机制,专班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继续实行“日研判、周通报、旬会商、月约谈”工作制度,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和专题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好青年就业促进行动、公共服务进校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开展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工作简报,调度各区县、各部门、各高校工作,分组分片区实施对高校的调研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组  长:江敦涛    市政府副市长

    张安疆    市政府副市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兼)

    副组长:黎  勇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刘宴兵    市教委主任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分管负责同志。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专班成员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专班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工,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调度。

    三、重点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

    1.对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稳定就业的企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人。对吸纳登记失业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全额给予社保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向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开发专项贷款产品,提高企业贷款增信,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激发企业用人积极性。

    2.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就业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下发并指导各区县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为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推广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直补快办”模式。

    3.把开展主题教育和落实常态化“三服务”机制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通过“一库四联盟”等平台推送信息和就业服务专员、劳务经纪人上门服务等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直达服务业、文旅业等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一线,发放就业创业政策和“塔基人才”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制作发布“政策包”二维码,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各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4.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保持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聘)规模只增不减,达到16650人,并于6月底前完成公务员招录2023届高校毕业生工作,8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工作。

    5.实施“重庆大学生服务基层计划”,纳入重庆市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力争招募2700人。结合实际增加“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和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人数,力争招聘1900人。

    6.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各有关单位结合基层治理、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挖掘更多服务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就业机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优先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不少于560人,力争8月底前完成定向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工作。

    7.鼓励高校联合区县开展“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加大教育卫生、规划建设、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招聘力度,开发一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等见习或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一线、艰边和困难地区流动,提高基层特别是乡村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质量。对到乡镇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基层就业激励政策。

    8.积极参与“国聘行动”,指导央企、国企用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确保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2022年,达到1.1万人以上。

    9.专升本招生3.7万人以上,研究生招生3万人以上,并于4月底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7月底前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力争全市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人数达到3400人,8月底前完成应届毕业生预定兵。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

    10.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针对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青年全覆盖开展GYB、SYB、IYB创业培训,让每一位准备创业和正在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得到提升。

    11.各区县收集辖区内的创业者需求,按月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等活动,发挥全市1300余名导师作用,定期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家座谈、创业沙龙等互动交流,为有需求的青年创业者提供全覆盖创业服务,促进发展壮大。

    12.推进“商业+政策”组合贷款模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上限从个人20万元/人、小微企业300万元/户提高到50万元/人、500万元/户。引入信用担保机制,对10万以下的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开发创业担保贷款“云平台”,推动实现创业担保贷款“一键办”。

    13.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大创慧谷”大学生创业创新赛等活动,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实施“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加速计划和“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每年遴选优质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150个左右给予2-5万元资助,为优质项目提供导师帮扶和立项资金支持服务,加速项目成长和成果落地转化。实施“优创优帮”名师导航计划,共享校内外创业平台资源和专家库资源,创业导师和毕业生人数比达到1:1000。建设10个高校创业导师名家工作室,建立校内外优秀创业导师与高校结对帮扶机制。

    14.统筹全市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资源,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10000个免费创业工位;大学科技园、创业园等校内孵化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使用。持续推进“大创谷”建设,加速集聚高校创新优势资源,设置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导师服务站,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围绕“满天星”计划进行创新创业,提供场租水电减免、办公装修、网络通讯、创业培训、事务代理、融资对接等“一条龙”创业孵化服务。建立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园区和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合作机制,搭建优秀青年创业者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交流平台。

    15.加快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建设,7月底前完成应用推广。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

    16.以“职引未来”为主题,积极参与全国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双城青才计划等招聘活动,举办民营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系列活动,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不少于2000场次,线上线下发布岗位40万个,提升品牌影响力。有高校特别是设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的区县,结合辖区高校人才供给情况,加密线上线下招聘场次,跨校园组织专精小特色招聘会。

    17.开展职业指导师培训,新培养不少于1000名高校职业指导师。举办“职引未来”职业指导讲座,组织职业指导师进校园、进社区,在招聘现场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开展“学联带你看企业”和“职场八小时”等活动50场,组织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沉浸式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企业。

    18.抢抓高校毕业生毕业季机遇,加大市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引才支持力度,对首次来渝应聘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青年人才驿站免费入住1个月、公租房定向配租、人才公寓减免租金等支持;鼓励区县探索出台青年人才来渝就业创业的购房支持政策,吸引青年留渝就业创业。集聚“满天星”行动计划等“塔基”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学历及高级职称职级不超过5万元/人,硕士学历及中级职称职级不超过2.5万元/人的标准发放购房或安家补贴。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

    19.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根据企业的行业分类、招聘岗位类型和学校专业类别,组织进校园活动。对专业规模较小的专业,可以在大学城等高校集中区域举办针对性强的小型专场招聘会,联合相关高校组织动员毕业生参加。

    20.加强与高校联系,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500场次左右。开展院校就业帮扶,有高校的区县至少选取1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局长、就业局长、人才中心主任结对帮扶,定向送政策、送岗位、送资源、送服务。

    21.建立就业指导服务常态化联系机制,分片区设立10个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站,梳理汇总高校就业创业工作问题清单,指导高校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争取各部门政策支持,将就业指导服务做深、做实、做细。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22.加强部门间信息衔接,教育部门和高校提前向人社部门提供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全部信息,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有意愿参加见习及培训毕业生名单交接,及时分解下发各区县。

    23.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将本地户籍和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纳入登记范围。提早公布服务渠道,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方便毕业生查询求职就业等信息。

    24.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聚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开展“一对一”实名帮扶,及时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大型双选活动,搭建线上线下就业招聘平台,确保离校不断线、服务不断档。聚焦推进“满天星”行动计划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用工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搭建供需平台,定制化提供“131”服务(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25.加强区县联动配合,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常住地和户籍地人力社保部门要分别落实好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加强工作协同,共享信息资源,共同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

    (七)青年就业能力提升行动。

    26.结合全市重点产业和区县特色产业用工需求,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强化数字经济、智能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等培训资源供给,加大机器人工程技术员、数据分析师等新职业、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项目开发力度,通过电子社保卡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普发1张电子培训券,组织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

    27.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围绕满天星计划、“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等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实名管理、岗位发布专区和网站功能,开展精准匹配对接活动,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对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逐一摸排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意愿,推荐青年参加就业见习1万人以上。对有见习意愿但未能成功上岗参加见习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意愿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再次推送见习岗位。

    28.实施就业指导“百千万”计划,组织培训全市高校就业管理干部100名,就业工作一线人员(辅导员)1000名,团干部职业指导师1000名,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参与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毕业生职业规划与求职大赛,万名大学生职业生涯指导测评,帮助毕业生认知职场,转变观念,精准定位。开展大学生实训和职业体验活动,组织大学生参加就业创业实训和职业体验3万人。

    (八)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

    29.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组织“宏志助航”计划,实施团团“就在山城”帮扶计划,开展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和见习,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就业。

    30.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免除 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九)智慧就业促进行动。

    31.建立统一的线上服务平台。在市政府、区县政府网站开设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专区,将重庆智慧教育平台(重庆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等平台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并链接至专区。专区窗口包括政策咨询、招聘服务(含政策性岗位发布)、就业指导、培训服务、创业服务、活动发布、档案查询、“大学生就业创业一件事”在线办理,“你呼我应”线上互动等功能模块,开放“服务端”供所有用人单位、毕业生使用,开发“治理端”“工作端”满足相关部门研判分析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

    32.完善岗位需求和人才供给智能匹配功能,提高人岗匹配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实时收集全市各渠道岗位资源信息,统一归集入库,筛选契合我市高校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特点的优质岗位信息,向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推送资源,精准组织校园招聘。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注册求职信息,填写就业需求,形成个人求职画像,在岗位资源数据库中检索匹配岗位,按匹配度高低定向推送信息,推动招聘会变“见面会”。打造“云端简历实验室”,学生根据目标岗位的用人需求对自身简历中的实习经历、技能证书等结构进行拆分重组,通过不断打磨、精准对接,实现简历优化,实验室针对性提出职业指导或培训见习等就业服务建议。

    33.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数据核验,密切关注就业市场动态和行业需求变化,解决毕业生就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完善高校毕业生去向信息核查机制,开展“市——校——生——第三方”四级核查,严格审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比对社保、就业登记信息排查可疑数据,防止虚假就业。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

    34.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

    35.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全面推广使用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推进体检结果互认,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更加便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分内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协同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勇于担当,扎实做好相关重点工作。用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机制,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共享就业相关信息资源,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结合实际充实细化各项任务的目标和进度,按月按周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等重点活动安排,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建立工作效果评价和问题反馈机制,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评估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强化举措,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完善就业统计核查制度,对违反纪律数据造假的,依纪依规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创新运用自媒体、短视频、直播课等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出一批“实干奋斗 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舆情动态,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营造良好就业创业舆论氛围。

    (四)强化服务保障。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强化就业“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按不低于毕业年度毕业生人数500:1的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审,畅通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路径。对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统筹用好相关资金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专项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全年级学费收入的1%。

    (五)强化教育培育就业优先导向。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发挥就业大数据反馈作用,试点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实行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引导高校及时调整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加快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更好的满足发展战略需要。合理确定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规模,持续深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改革。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专业设置,通过差异化投入政策项目,支持和引导学校贴近市场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专业设置,适应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完善组织人事、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评价等制度,让职业教育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认可。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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