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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富民兴渝贡献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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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富民兴渝贡献奖”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3〕145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宣传处、人事(干部)处,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宣传处、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宣传、人事部门: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实干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始终保持奋进者姿态、激发创造性张力,唯实唯先、团结奋斗,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开好局、起好步,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富民兴渝贡献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评选富民兴渝贡献奖10名,提名奖10名,特别奖不超过2名。

    二、推荐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重庆市民、在重庆工作的非重庆籍人士、在外地工作的重庆籍人士和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士,特别奖可扩大到重庆市的单位、组织、集体和社会群体。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市管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重点面向经济建设领域,尽量向一线和基层倾斜。

    (二)推荐名额:各区县(自治县)、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各人民团体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3名(含集体)。

    三、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公众形象。

    (三)正奖推荐对象除满足第一、二项条件外,应在2021至2022年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实现“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要指示要求,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为推动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科教实力显著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某个方面、领域、行业取得突破性工作进展,或为重庆争得巨大荣誉,形成了全国乃至国际性影响。其工作成果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非常明显,对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特别奖推荐对象除满足第一、二项条件外,应该在某个领域或某个时期,做出了特殊成绩或形成了特别影响,为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特殊促进作用。

    (五)境外或外籍人士参评,应在坚持基本原则前提下,灵活掌握评选条件。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人选。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各区县(自治县)推荐工作由区县党委或政府统一领导,人选经党委或政府集体研究后,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审签推荐。已成立评委会的区县(自治县)可由评委会主任审签推荐。各行业、系统推荐工作由市委有关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有关部门负责,人选经市级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由主要负责人审签推荐。驻渝部队推荐单位为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人选由政治工作局主任审签推荐。

    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请于4月28日(星期五)前将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富民兴渝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候选人(集体)推荐表、推荐人选事迹详细材料(5000字以内)一式三份、有关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请将上述材料纸质件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富民兴渝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宣教处),邮编:400015。同时,将候选人(集体)推荐表、有关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扫描件和5000字事迹材料以电子文件方式报送至邮箱fmxygxj@163.com(邮箱内备有1套模板材料,供各推荐单位参考,邮箱密码:xjc63895045)。推荐期截止后产生的社会影响大、事迹特别突出的人物,可由市评委会办公室单独提名纳入评选范围。 

    (二)推荐候选人和审议提名。市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从推荐人选中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市评委会审议。市评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初评,审议推选提名人选,并反馈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三)政审考察和市民投票。市评委会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提名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及区县(自治县)媒体公示提名人选基本情况和选票,组织开展群众性投票。

    (四)终评审议和决定表彰对象。市评委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综合市民投票结果,对提名人选进行终评审议,提出获奖建议人选,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再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五、表彰方式

    市委、市政府行文表彰,举行颁奖仪式,向受表彰的个人(集体)颁授奖章、证书。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逐一报道获奖者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富民兴渝贡献奖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项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推荐条件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紧密结合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切实把近两年为推动重庆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作出突出贡献和为重庆争得巨大荣誉的人推选出来。

    (三)精心组织,发动参与。要把评选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评议、投票活动,使组织发动的过程成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大力解放思想,积极投身实践一线、改革一线、基层一线增长本领,充分激发全市人民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团结奋斗合力,共同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各项事业。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范伟、周航,联系电话:63897140、63897121、63897143(传真);市人力社保局闫文举,联系电话:88979859、88152785(传真)。


    附件:1.2021-2022年度重庆市“富民兴渝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2.2021-2022年度重庆市“富民兴渝贡献奖”候选集体推荐表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