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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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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2〕40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级有关部门,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争当先进、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经报请中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按照中央批复意见和《重庆市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名额、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下设3个奖项。其中,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50名,优秀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00件。此外,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通报表扬115个先进人大代表家站。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市人大代表联系组(以下简称联系组),市人大代表专业组(以下简称专业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相关处室,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单位相关处室,人大代表家站。

    先进个人:全市各级基层人大代表、专职从事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在职人员。

    优秀建议:市五届人大代表建议。

    (三)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实行差额推荐。

    各市人大代表联系组可推荐1个联系组、3~5个代表家站作为先进集体候选,可推荐1~2名市人大代表或基层人大代表、1名专职从事代表联络的工作人员作为先进个人候选,可推荐4~6件代表建议作为优秀建议候选。

    各市人大代表专业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可推荐1个专业组或处室作为先进集体候选,可推荐1名专职从事代表联络的工作人员作为先进个人候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联系组:①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开展代表活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②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有关意见要求,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集体活动高质量,代表进家进站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扎实有效。③认真落实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意见要求,配合做好初任培训、综合培训和专题培训,参训率达90%以上。④认真执行代表法、代表建议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提供服务保障,积极协助承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⑤加强代表履职管理,高质量做好市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线上登记工作。⑥扎实开展宣传工作,代表工作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积极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和市人大各类信息、简报宣传推介代表工作。⑦重视代表工作队伍建设,代表联络科有专职人员;重视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落实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机制。⑧市五届人大以来本联系组代表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2.专业组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相关处室:①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开展代表活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②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意见、代表专业组工作办法,专业组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亮点。③认真做好邀请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代表满意率100%。⑤市五届人大以来专业组代表和相关处室人员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3.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单位相关处室:①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认真办理代表建议。②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工作条例,特别是按照“两次评价”机制要求,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相关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办理工作。③办理流程规范,及时签收代表建议和提出改办申请、充分与代表沟通交流、认真办理答复和提出协办意见,承办的代表建议代表满意率100%。④认真总结、善于转化,重视落实承诺事项,注重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和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将代表建议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推动工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助力。⑤市五届人大以来相关处室人员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4.人大代表家站:①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开展代表活动。②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密切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加强代表家站建设的意见,代表家站场所设置科学合理、活动开展扎实有效、日常管理规范有序、人民群众充分肯定。③市五届人大以来家站各项活动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二)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各级基层人大代表:①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自觉履行代表义务,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履职满足量化登记基本要求,在本联系组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其他人大代表履职参照量化标准,受到原选举单位(选区)和人民群众好评。③社会形象好,市五届人大以来无违纪违法行为。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市五届人大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④近几年获得过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表彰(表扬)的代表可优先推荐。

    2.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人员:①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熟悉和热爱人大工作。②工作能力强、联络服务态度好,工作成效明显,代表认可度高;截至2022年10月,专职从事代表工作满3年以上,且在职在岗。③遵纪守法形象好,市五届人大以来无违纪违法行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优秀建议基本条件。

    ①建议内容围绕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利于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事项落实,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②条理层次清、格式要素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明确具体、实事求是、一事一议,所提对策和建议有理有据、切实可行、操作性强。③办理效果好、代表和群众满意度高,办理结果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④本届获得过市人大常委会通报表扬的代表建议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联系组、专业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民主推荐、充分讨论、严格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基础上,提出拟推荐对象,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等部门意见,经推荐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按要求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上报推荐对象时,应当征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表彰工作主管部门)意见,共同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二)初审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对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并研究提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建议初审表彰对象。

    (三)联合评审。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对初审表彰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研究决定。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将拟表彰名单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印发表彰决定、通报表扬文件。

    (五)组织表彰。适时开展现场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向先进个人、优秀建议颁发证书和奖金,向受通报表扬的人大代表家站颁发奖牌。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标准。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开展推荐,以政治表现、履职情况、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差额推荐、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品德关、业绩关、廉洁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1.各单位要以适当形式将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等。公示无异议的再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2.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应当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

    3.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应当征求注册地(注册地在市外的,应为企业在重庆的所在地)公安、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其中,属国有企业的,还应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国资部门意见。

    4.推荐对象为民主党派人员的,还应征求统战部门意见。

    (二)坚持面向基层。

    坚持功绩导向、以德为先,严格评选条件,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要向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业绩的同志倾斜。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个人和市管干部。各相关单位严格控制处级干部推荐数量,处级干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如确需推荐处级干部,请该单位在推荐名额之外再推荐1名基层一线人选。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企业负责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

    (三)严肃工作纪律。

    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

    规范填写《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优秀建议推荐审批表》(附件1~3);根据推荐对象和人选类别,按要求填写《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5);此外,为方便工作联系,请按照要求填写《评选表彰工作联系表》(附件6)。

    所有表格,请认真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待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0月28日前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代表联络处)。同时,请报送电子版光盘。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表彰工作主管部门)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同步在重庆市表彰奖励与创建示范活动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本区县或本部门推荐对象汇总信息。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的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对获奖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通报表扬先进人大代表家站。

    六、组织领导

    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表彰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开展,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具体承办,市人力社保局指导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代表联络处负责日常综合工作。各推荐单位在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郑家明  尹宏胜

    联系电话:67678767   67678280

    联系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525A室

    (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闫文举  贯德玉

    联系电话:88979859  88979849

    联系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号楼1301室


    附件:1.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3.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优秀建议推荐审批表

    4.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5.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6.评选表彰工作联系表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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