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16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

服务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2〕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公共服务局、财政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决策部署,提升零工群体就业服务质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把建好零工市场作为扩大就业容量、完善就业市场的重要途径,牢牢把握“建设上突出实用性、服务上体现针对性、功能上注重综合性”的总体思路,着力提供“四类服务”、筑牢“三大保障”、强化“两项支撑”、做好“一个监测”,建设求职招聘有场所,岗位对接有服务,困难兜底有帮扶,管理规范有秩序,安全运行有保障的零工市场。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底前,全市发展零工市场(驿站)20家以上;2023年底前,各区县(自治县)至少发展1家零工市场或零工驿站。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零工信息服务。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积极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做好零工信息归集和发布。线下定期开展零工专场招聘“集市”“夜市”等各类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非全日制用工、新业态灵活用工现场招聘活动,利用服务大厅、政务大厅等场所,采取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搭建零工就业人员与用工方双向对接平台。线上建设重庆智能就业平台零工招聘专区,采取“统一归集、分别发布”的模式,广泛收集零工、短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需求信息并录入专区,通过重庆公共就业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LED展示屏等渠道广泛发布零工求职和招聘信息,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

    (二)优化快招对接服务。要积极适应灵活务工人员“快招”“日结”的工作特点,为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等服务。优化零工市场进场手续,简化登记流程,采用手机扫码代替表单填写等便捷措施,只登记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引导零工人员分职业(工种、岗位)对接洽谈。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要进一步完善停车场地等配套措施,方便供需双方快招快走。拓展零工招聘对接形式,在举办行业、企业招聘活动中按需增设零工招聘专区并积极做好宣传推广,组织零工招聘流动大篷车、零工流动服务站等,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

    (三)拓展多元化公共服务。支持鼓励公共服务事项进驻零工市场(驿站),运用人力资源数据库、企业用工需求数据库为零工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岗位推送、政策咨询、社保参保、证件代办、补贴申领等综合性服务。向有需求有意愿的零工人员积极推广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灵活选择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零工人员,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四)做好困难零工帮扶服务。建立困难零工援助长效机制,动态掌握待工时间长、家庭收入低、残疾、大龄等零工人员中的困难群体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等针对性帮扶措施,优先组织困难零工人员与核实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鼓励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困难零工人员。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开展个性化就业援助,免费提供职业指导服务,组织参加职业培训,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困难零工人员,优先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五)完善场地设施支撑。要在摸清辖区灵活务工群体基本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完善零工市场(驿站)场地建设。场地选址要注重交通便利、易于维护秩序,并在明显位置统一设置“××区(县)零工市场(驿站)”标识。零工市场(驿站)开放时段要根据零工人员务工特点适当调整。建设方式要因地制宜,原则上不新建场地,可依托“双更就业基地”“就业创业超市”“15+5人社便民服务圈”等公共服务载体,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共享,或引入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方式,为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对零工人员自发聚集形成、人流相对集中的求职地点,可通过场地改造等方式,就近设立零工服务场所,配备遮阴挡雨、工具寄存、卫生防疫、餐饮休息等便民设施,引导零工人员有序求职务工。

    (六)健全信息化应用支撑。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手段,不断提升零工信息服务水平。通过就业服务联盟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全市重点企业对零工人员的招聘需求,依托重庆智能就业平台零工专场,支持零工招聘信息全市统一归集、区县多点联动,积极推进招聘信息精确匹配、精准推送。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平台及时发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见习、创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信息,推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举办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等信息,为供需双方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24小时线上服务平台。

    (七)加强市场运营保障。要将零工市场(驿站)作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建立管理服务制度。鼓励建设一批公益性的零工市场(驿站),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可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定,支持公益性零工市场(驿站)充实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效。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网络平台参与零工市场(驿站)运营管理,提供社会化供需对接服务。

    (八)强化劳动权益保障。零工市场(驿站)要依法开展招工用工服务,强化求职招聘信息真实性审查,积极建立零工就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台账,公开服务制度、服务热线,积极引导灵活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强化零工市场劳动权益保障功能,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就业歧视,帮助零工人员就近“一站式”获取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提供配套资金保障。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要统筹运用“双更基地”、特色劳务品牌、职业指导工作室等政策项目资源,加大对零工市场建设扶持力度,对运营规范、服务人群广、服务效果好的零工市场(驿站),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市级零工市场牌子。对进入零工市场(驿站)的劳动者和市场主体,要加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的宣传落实,确保应享尽享,促进零工市场(驿站)可持续发展。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

    (十)开展动态监测分析。建立重庆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目录,编制提供零工服务的市场(驿站)清单,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并定期更新,向社会广泛公布市场地址、运行时间、职业(工种、岗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供需双方提供指引。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对本辖区零工市场(驿站)开展运行情况监测,对求职人数、招聘岗位、平均薪酬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零工市场供求变化趋势。零工市场名录信息初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前,后续每季度更新一次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清规范零工市场对促进大龄和困难人员就业增收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动,协力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促进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实现就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业需求。

    (二)做好安全防范。要加强零工市场(驿站)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市场秩序清理整顿,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制定应急预案,推动安全有序发展。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做好健康码查验、外地人员行程核查等防控工作,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三)积极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灵活就业发展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大力宣传零工人员就业服务标兵,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树立幸福靠奋斗、劳动最光荣的积极向上氛围,广泛宣传辖区内零工市场位置、开市时间等信息,提升零工市场知晓度。

    联系人:郭骏豪  联系电话:8863387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民 政 局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