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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违规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问题清查的通知
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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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违规收取流动

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问题清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省区市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违规收费排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违规收费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日至15日

    二、清查对象及内容

    面向全市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含分中心),重点清查是否存在以档案管理为载体变相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的情形。

    三、清查方式

    本次清查,采取服务机构自查与主管部门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其中,各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于9月9日前完成自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应在9月15日前完成辖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核查工作。市局将对部分区县、机构清查工作开展现场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本次清查工作,集中排查2015年以来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违规收费问题,重点核查变相收费、捆绑收费等隐蔽违规情形。可结合前期收集到的举报投诉线索开展,刨根问底,避免工作浮于表面,确保工作实效。

    (二)兼顾全面。在推进问题清查的同时,可结合工作实际,对今年实施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安全、档案服务高效便民。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上报。

    (三)加强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要尽快处理、限期整改。存在违规收费情形的,制定整改方案,9月15日前退还违规费用,并修改不合理流程,杜绝再发。针对其他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情形,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当前工作形势下严格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用的重要意义。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把这次排查工作落实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各相关单位、各个工作环节。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人才交流中心要结合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信息发生变化的,变动信息与报告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飞,86868885,rsjldczhaofei@163.com。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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