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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收集职业培训机构有关信息暨征集培训标准开发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2-08-08

渝人社办〔2022〕2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的通知》,结合“智慧人社”智能就业培训平台二期开发需求,现面向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收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有关信息,并同步征集培训标准开发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职业培训机构有关信息

    (一)收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等信息。

    为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电子证照库建设,完善“渝快办”行政许可与培训平台业务经办系统对接机制,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填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含市级)办学许可证等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做好比对核实工作。

    (二)收集职业培训机构市场化培训信息。

    为帮助劳动者了解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推动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培训协调发展,我市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将增加职业培训机构宣传、展示和招生等功能。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有意愿入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精心选择市场化培训项目和职业、工种(原则上应在办学范围内),填写市场化培训信息统计表(附件2)。

    (三)收集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有关信息。

    智能就业培训平台拟建设“职业培训学苑”,接入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为做好技术对接工作,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梳理线上培训开展情况,填写2020年以来已开展我市人力社保部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有关信息统计表(附件3)。

    二、征集培训标准开发目录

    2020年和2021年,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实训中心,组织院校、企业、培训机构的师资和专家,开发了两批次52个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用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时借鉴使用。根据国家和我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拟分为国家标准职业(工种)、重庆专项职业能力、区县特色职业(工种)三种类型,组织100个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工作。

    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本地现有和即将开发的特色职业(工种),结合《重庆市2022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附件4),选择1-3个标准开发项目,报送培训标准开发意向表(附件5)。

    三、其他事项

    请相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并将有关资料报送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实汇总,并于2022年8月17日下班前,将职业培训机构有关信息统计表(附件1-3)报送至职业能力建设处潘文瑾(联系电话:88126972,电子邮箱:3382437196@qq.com),将培训标准开发意向表(附件5)报送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科冯甄(联系电话:88633796,电子邮箱:343098364@qq.com)。


    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等信息统计表

    2.市场化培训信息统计表

    3.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有关信息统计表

    4.重庆市2022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

    5.培训标准开发意向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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