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办〔2022〕18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鼓励、支持有意愿、有潜能的大学生投身创业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2022年重庆市“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需提供证明),诚信经营,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企业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具有市场潜力;
(四)申报特等资助项目的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项目范围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等重点领域或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创业项目;
(五)申报一等、二等资助项目的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10万元,能够吸纳3人以上就业;项目范围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等重点领域或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创业项目。
二、资助等次和标准
2022年重庆市“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今年择优遴选100个左右项目,根据项目质量确定资助等次。资助等次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在2022年8月31日前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ggfw.rlsbj.cq.gov.cn/cqjy/)进行自主申报,对应申请资助等次在网上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上传创业计划书。
(二)审核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集中组织评审、抽查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成长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1.区县初审
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组织本级相关部门、风投机构、孵化基地、企业、创业导师等相关单位形成专家初审小组,按照统一申报条件审核报名材料,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项目,并组织开展现场路演、实地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出优质创业项目。
各区县需要在9月20日前报送项目初审表(附件2)、区县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创业项目基本情况(报名表及佐证材料)、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1),均须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件及电子件。电子件发送至邮箱cyqhjh2022@163.com,纸质件邮寄至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市级复审
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对区县推荐的创业项目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3.专家评审
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组织创业导师、投资人、成功创业企业家、就业创业研究和服务领域专家等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创业项目的创新引领性、带动就业情况、项目团队情况、发展现状及前景等方面开展评审工作,择优遴选出100个左右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并确定资助等次。
4.实地抽查
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创业导师、孵化基地负责人、优秀创业者等组成抽查小组,考查创业项目的真实性,并实地开展创业指导。实地抽查中,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创业项目取消资助资格。
5.综合评定
抽查结束后,召开综合评议会,听取专家评审组集中评估意见及情况,综合议定评估结果。
6.结果公示
拟资助项目及评审结果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划拨资助金。
四、评审标准
(一)创新引领性(25分)
1.技术、服务或产品具有原创性、突破性、创新性(10分);
2.技术、服务或产品具有行业领先性或取得了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5分);
3.管理、经营和服务模式具有可行性、创新性和竞争优势(10分)。
(二)带动就业(35分)
1.直接带动就业数量及间接带动创业就业数量(15分);
2.预计未来3年将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规模(5分);
3.带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情况(5分);
4.促进员工高质量稳定就业,在规范用工、提供发展平台、改善工作环境、引领生活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举措和效果(10分)。
(三)项目团队(20分)
1.项目第一创始人的素质、能力、背景和经历(5分);
2.团队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完整性、互补性和稳定性(5分);
3.团队的整体运营能力和执行力(5分);
4.团队股权结构和员工激励机制合理性(5分)。
(四)发展现状和前景(20分)
1.项目运营现状,已取得的经营业绩(5分);
2.项目财务状况,融资状况(5分);
3.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具备开拓市场的可行性和条件(5分);
4.项目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及良好经济、社会价值(5分)。
五、跟踪扶持措施
(一)融资服务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帮助对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二)创业孵化
帮助对接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大学生提供经营场地、证照代办、创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孵化扶持。孵化基地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场租减免。
(三)平台搭建
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创业生态峰会,优先推荐加入重庆市创业联盟,提供交流展示、资源对接等服务。
(四)持续帮扶
优先参与“渝创渝新”创业加速计划、创业深度训练营等持续帮扶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渝创渝新——重庆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所需资金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区县(自治县)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建立健全社会促进创业创新的工作长效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区县(自治县)应对项目真实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做好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
(二)建立台账,加大扶持。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资助项目台账,加强对资助项目的跟踪扶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融资等服务,及时解决资助对象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帮助资助项目发展壮大,做好典型选树和培育,营造良好创业生态,引领带动更多大学生积极创业、成功创业。
七、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联系人:许代军、周红敬
联系电话:88152866,88633785
(二)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联系人:王宏强
联系电话:023-88633760
附件:1.创业计划书(模板)
2.项目初审表
3.区县初审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