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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

日期:2022-05-18

渝人社办〔2022〕13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助力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难”问题,促进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32号),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收集招聘岗位信息

    加强招聘信息搜集,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采取“行政+市场”的方式,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激活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市场主体优势,多渠道搜集招聘岗位信息,并通过重庆智能就业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归集。依托就业服务联盟渠道资源,通过上门走访、调研座谈、线上对接等方式,广泛收集各类用工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用工需求,结合建设零工市场掌握灵活用工招聘需求,形成需求清单。严格招聘信息审核,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定期对辖区企业在重庆智能就业信息系统上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抽查,及时处理失效招聘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二、多点联动做好信息发布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点联动发布招聘信息。利用政务大厅、街道社区、零工市场等求职者相对集中的场所,采取张贴海报、发放传单、LED屏滚动展示等方式,做好招聘信息的线下发布;依托重庆智能就业平台、“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及“重庆英才职等您来”公共服务网络直播招聘平台,常态化做好企业招聘信息发布;积极探索采取智能化信息手段,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招聘岗位和招聘活动信息点对点推送至有求职需求的重点群体。

    三、灵活开展线上线下招聘

    因地制宜举行线下招聘活动,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分行业、错峰式开展专场化小型招聘活动,确保“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日日有服务”。开展全市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区县、进园区、进企业“三进”活动,搭建人力资源市场“买方”“卖方”展示、交流、合作平台,及时将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招聘信息推送至求职者集中的场所区域。多措并举畅通线上对接平台,依托“重庆英才职等您来”公共服务网络直播招聘平台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发动重点企业积极参与,通过直播带岗的方式在线招人招才;结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大型专项公共服务活动,在重庆公共就业网同步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常态化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助力求职者实现“码上”求职、“云上”就业。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线下(线上)招聘活动前,要将招聘企业、招聘岗位等信息录入智能就业平台;招聘活动后,要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评估活动成效,做到数据可追踪、可分析,打造供需两端数据生成联结机制,做好全流程数据归集,实现数据和业务双向赋能。

    四、加强重点企业用工保障

    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动态更新重点企业名单,充分发挥“一库四联盟”作用,健全重点企业“一对一”对接服务机制。依托企业用工需求数据库和人力资源信息库开展供需精准匹配,按照属地原则定向组织送工;对不能直接匹配的,通过举办高频次、小规模招聘会促成供需对接,并依托培训联盟针对用工需求组织技能培训后定向送工。及时掌握企业紧急用工需求,发动劳务经纪人队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快速按需送工,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激励机制。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帮助企业就近就地调剂本地用工,缓解企业临时用工难题。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充分借助市外劳务基地、农民工驻外办事机构等,做好外出农民工的回引和市外劳动力的引入,扩大劳动力供给规模,为企业用工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优化涉企事项办理服务

    完善人社工作涉企事项清单和惠企政策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标准、申领流程等要素,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做好“送政策”上门服务,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和便捷度。做好咨询解答工作,根据企业招聘用工政策资料,通过12333热线电话等渠道解答求职群众来电咨询,及时回应老百姓关注关切。完善在线服务支撑,依托“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为做好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打包办理提供技术支持。

    六、大力开展企业用工指导

    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报酬,增强企业对求职群体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开展精准指导服务,依托职业指导工作室,充分发挥工作室对企业的指导作用,分行业开展针对性用工指导,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供需状况和就业形势,合理设置岗位,做好岗位需求特征描述,开展企业文化宣传,引导企业理性招聘。深化“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市选树10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100户“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服务5000户新注册企业。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劳动关系协调员、和谐企业宣讲队作用,指导企业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障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积极开展求职人员引导

    深化“职引未来”职业指导服务品牌建设,拍摄职业指导“云课堂”和“职业画像”相关课程,丰富职业指导线上服务内容,开展职业指导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大学生职业指导论坛等线下活动。开展“百师千人”职业指导市级示范行动,组织100名职业指导师,面向1000名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员等重点求职群体开展“线上+线下”职业指导专题宣讲,提供就业形势解读、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业发展规划、职业素质测评等针对性职业指导服务。组织重点求职群体通过现场观摩、模拟实践等体验式就业活动,增进求职者与企业相互了解。开展“点对点”职业介绍服务,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指导区县同步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乡村系列服务。

    八、完善技能人才供给服务

    推广应用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和职业培训券,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培训信息,公布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为求职者按需选择技能培训提供便利。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33条产业链,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失业领金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制培训,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制造业技术工人培训力度。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推进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企业对急需紧缺、关键技术人才需求。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数据统计员、政策宣传员、就创指导员”等作用,动态收集辖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培训信息,做好分类登记和动态更新管理,为有求职和培训意愿的劳动者精准提供岗位信息和培训资源,提高供需对接匹配效率和精准度。

    九、严格规范企业招聘行为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审查责任,督促其确保信息真实性、合法性。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协议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坚决防止出现民族、种族、性别、籍贯、宗教信仰等就业歧视,消除不合理招聘限制,大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拓展多元主体服务格局

    拓展“公共+市场+第三方机构”的多元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向社会免费提供招聘用工兜底服务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满足企业高端服务需求。积极发动就业服务领域专家、企业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等第三方群体,探索建立企业用工服务志愿者团队,提供公益性招聘用工服务。


    附件: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任务分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任务分工表

序号

服务项目

项目描述

单位分工

1

广泛收集招聘

岗位信息

1.加强招聘信息收集,形成需求清单,依托重庆智能就业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归集;2.加强招聘信息审核。

市就业局

2

多点联动做好

信息发布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市就业局

3

灵活开展线上

线下招聘

1. 分行业、错峰式开展专场化小型招聘活动;2. 多措并举畅通线上对接平台,开展线上招聘、直播带岗等服务。

市就业局、就业处、流动处

4

加强重点企业

用工保障

1. 发挥“一库四联盟”作用,健全重点企业“一对一”对接服务机制;2. 打造供需两端数据生成联结机制;3. 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

市就业局、就业处、农民工处

5

优化涉企事项

办理服务

1. 完善人社工作涉企事项清单和惠企政策清单;2. 做好咨询解答工作;3. 完善在线服务支撑。

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就业处、市就业局

6

大力开展企业

用工指导

1. 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工资指导价位;2. 分行业开展针对性用工指导;3. 深化“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4.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关系处、市就业局、市监察总队

7

积极开展求职

人员引导

1.深化“职引未来”职业指导服务品牌建设;2. 开展“百师千人”职业指导市级示范行动;3. 开展“点对点”职业介绍服务。

市就业局

8

完善技能人才

供给服务

1. 推广应用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和职业培训券,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培训信息;2.对重点群体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制培训;3. 创新校企合作模式;4.发挥劳务经纪人队伍作用。

职建处、市就业局、农民工处

9

严格规范企业

招聘行为

1.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 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3. 加强主动监察和严格执法。

市监察总队、流动处、关系处、市就业局

10

拓展多元主体

服务格局

拓展“公共+市场+第三方机构”的多元服务格局。

市就业局、流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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