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1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渝人社办〔2022〕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留学人员创业园: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要求,现将我市申报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在渝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2022年,本计划将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并对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隶属关系,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报市人力社保局。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资料或其复印件。

    (二)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在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中注明。

    (三)请各区县、各单位抓紧组织申报工作,于2022年3月18-21日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盖章)一式一份(以邮寄的方式)和电子版本一并报送。逾期视同放弃申报,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请各区县对辖内2018-2020年入选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组织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附件4)于2022年3月21日前报送。

    联系人:周 杨、徐 恒

    电  话:86868904、86868884(传真)

    邮  箱:476641503@qq.com

    报送地址: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1号楼1514室)

    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

    4.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

微博

APP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