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专业建设
评估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1〕269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技工院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212号),决定开展全市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市技工院校所设专业。
二、评估内容
(一)近3年招生情况、开班数量、在校生数量等情况;
(二)师资配备情况;
(三)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管理、实习实训、教研成果等情况;
(四)学生就业率、鉴定评价获证率、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等情况;
(五)对接产业关联度、校企合作、企业新型学徒制及社会培训参与度等情况。
(六)川渝合作、国际交流有关情况。
三、评估形式
(一)学校自查与专家实地检查评估相结合。
(二)专家构成:市、区两级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职业教育专家,世赛获牌选手、企业技能专家、技能领军人才等。
四、具体安排
(一)学校自查(2021年11月20日前)。学校根据《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评估标准对照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并填写《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专家评估(2021年12月10日前)。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评估,专家组进行评估打分并给予建议指导。
(三)总结上报(2021年12月20日前)。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总结检查评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
(四)公布结果(2021年12月30日前)。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验收评估结果和2021年第二批新专业申报结果,公布2022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专业及规模。
五、有关要求
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验收评估工作组接受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月平,13002310778;
刘 佳,88126905。
附件:1.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评估申报表
2.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评估标准对照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