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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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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专业建设

评估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1〕269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技工院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212号),决定开展全市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市技工院校所设专业。

    二、评估内容

    (一)近3年招生情况、开班数量、在校生数量等情况;

    (二)师资配备情况;

    (三)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管理、实习实训、教研成果等情况;

    (四)学生就业率、鉴定评价获证率、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等情况;

    (五)对接产业关联度、校企合作、企业新型学徒制及社会培训参与度等情况。

    (六)川渝合作、国际交流有关情况。

    三、评估形式

    (一)学校自查与专家实地检查评估相结合。

    (二)专家构成:市、区两级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职业教育专家,世赛获牌选手、企业技能专家、技能领军人才等。

    四、具体安排

    (一)学校自查(2021年11月20日前)。学校根据《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评估标准对照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并填写《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专家评估(2021年12月10日前)。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评估,专家组进行评估打分并给予建议指导。

    (三)总结上报(2021年12月20日前)。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总结检查评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

    (四)公布结果(2021年12月30日前)。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验收评估结果和2021年第二批新专业申报结果,公布2022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专业及规模。

    五、有关要求

    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验收评估工作组接受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月平,13002310778;

    刘  佳,88126905。


    附件:1.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评估申报表

    2.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评估标准对照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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