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开展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和比赛活动的通知
渝就业办〔202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重庆高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万盛经开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选树典型,强化激励,营造“就业优先”氛围,按照《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就业发〔2021〕1号)要求,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和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
(一)推荐范围
1.2021年度十大就业人物
认真落实就业政策,积极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对维护就业稳定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实现就业且表现优秀的广大劳动者。主要包括: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就业工作人员;社会团体、高等院校、金融机构、创业园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优秀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就业相关工作人员;企业家、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员工、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三支一扶”人员、高技能人才、归国留学人员等。
2.2021年度十大创业人物
自主创业且带动就业取得显著实效,促进就业贡献评价较高的典型人物。主要包括: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员工、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高技能人才、归国留学人员等创业群体。
3.2021年度十大就业创业突出贡献集体
积极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成效明显,对稳定和扩大本地区、本系统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主要包括:市、区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公共、市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各高校;各类创业载体;各类所有制企业;各级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
4.2021年度十大就业帮扶车间
带动就业能力强、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多、一年以上运转正常、管理规范、产品优质、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就业帮扶车间。
(二)推荐条件
1.2021年度十大就业人物
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热爱就业工作;注重学习研究,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工作坚决有力,善于结合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创造性开展工作。
(2)在研究制定就业政策、解决就业难点问题、开展就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对就业工作提出重大价值建议,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在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清正廉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深得群众赞誉;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近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5)在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各类劳动者,爱岗敬业,业务精湛,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受到用人单位重大奖励(包括立功、受奖等)。
(6)到基层就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特别是“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立足本职发挥专长建功立业,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建功立业,取得优异成绩。
2.2021年度十大创业人物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心,近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不等不靠,自强自立,积极自主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在创业过程中贯彻新理念、从事新产业、实施新方法、采用新技术等,使创业实体实现新发展、获得新突破、产生新效益。
(4)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创业过程中,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率达到80%以上,对本地区就业创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6)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工伤事故、劳动争议案件。
(7)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积极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职工工作能力。在用工和促进就业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示范作用。
3.2021年度十大就业创业突出贡献集体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就业创业工作中有措施、有实效,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亮点、有创新,在工作组织实施上有力度、有效果,创造了先进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具有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普遍满意。
(2)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在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单位无违法违纪现象,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4)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无就业歧视现象,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最终获奖企业提供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4.2021年度十大就业帮扶车间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全年平均每月在岗人数达到10人以上,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脱贫人口和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人员)就业达到30%以上。车间产品优质,独具特色,具有较高知名度,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
(2)与车间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示范作用。
(三)推荐程序
典型选树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逐级推荐审核。按照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属单位经民主推荐、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各成员单位、区县(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撰写初审推荐意见。原则上每个成员单位、区县每类推荐的数量分别不得超过1个。
2.按时填报材料。规范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4)各一式3份,提供公示材料1份及各类佐证材料,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逾期未送达视为弃权。推荐的对象需另附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附电子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3.领导小组评审。在前期网络投票基础上,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区县(自治县)、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四)推荐结果运用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2021年度十大就业人物、2021年度十大创业人物、2021年度十大就业创业突出贡献集体、2021年度十大就业帮扶车间”结合有关会议或活动进行通报。同时,组织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到基层举行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
二、就业创业系列比赛
(一)就业创业演讲比赛
具体时间和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二)就业创业微视频比赛
1.作品要求
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展现就业创业工作亮点、特色做法、创新举措和典型事迹等。
(1)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并未公开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作品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M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3)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4)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2.推荐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推荐微视频不少于1部。同时欢迎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广大视频制作爱好者参与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微视频作品。
3.投稿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微视频,同《2021年就业创业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5)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于12月15日前一并报送。
(三)评选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经审查后,在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由公众对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就业创业系列典型选树和比赛重要意义,细化具体方案,精心组织,深挖就业创业典型,统筹负责本区县、本系统的推荐、审核、上报等有关工作。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区县(自治县)、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选对象的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严格审查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避免带“病”推荐。同时,要广泛听取意见,选出高质量的视频作品参加全市的评选。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区县(自治县)、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资格;对于已授予表扬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对在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季文斌,18523933296;魏浩,023-86868615;汤凯,023-88633903。材料报送地址:纸质材料寄送至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区6号楼3楼,季文斌收;电子版报送邮箱:cqjyxc2020@126.com
附件:1.“2021年度十大就业人物”推荐表
2.“2021年度十大创业人物”推荐表
3.“2021年度十大就业创业突出贡献集体”推荐表
4.“2021年度十大就业帮扶车间”推荐表
5.2021年就业创业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
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